权利从不同的角度理解,会有不同的理解:
1.权利是资格,是主体做某些事情,进行行为、占有、享受的一种资格;
2.权利是主张,是一种具有正当性、合法性,要求别人尊重和维护主体对物的占有或要求作出某种行为的主张;
3.权利是法律允许、保护的自由;
4.权利是法律赋予人的意思力或意思支配力;
5.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的用以享有或维护特定利益的力量;
6.权利是法律规范规定的有权主体作出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请求国家以强制力给予协助的可能性;
7.权利是法律允许或保障的人们能够作出一定行为的尺度和范围;
8.权利是以中国法律规则承认的在特定关系中主体优于他人的选择和意志。
(二)权利特征
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法律权利的特征如下:
1.权利的本质是由法律规范所决定的,具有合法性,得到国家保护。
2.权利具有一定的界限,一旦超出这个界限便不再是权利,不再具有权利的属性。
3.权利是权利主体依据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实施行为及实施何种行为,因此,权利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和能动性。
4.权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而采取的法律手段。一般而言,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两者联系密切。
5.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权利总是伴随着义务,没有义务人对义务的履行,权利就难以得到很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