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积月累】NO.015今日学宪法之简述基本人权原则

教育   2025-01-18 18:16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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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基本人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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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

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它不是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有宪法和法律规定为依据,而是以是否是一个人为确立的标准,具有明显的自然法含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追求,成为各国和地区宪法普遍承认的基本原则。

世界人权发展经历了三代人权。第一代人权即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和政治方面的权利,又称为“消极人权”,主要是对抗国家的人权。这是宪法人权传统上的主要含义。第二代人权是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科学方面的权利,又被称为“积极人权”,它是指此类权利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国家的帮助和介入。通常认为,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是第一代人权和第二代人权的分水岭。第三代人权又被称为“集体人权”或者“连带关系权利”,包括和平权、发展权、卫生环境权和人类共同遗产权等。其最大特点是,权利主体往往是集体或者一定范围的群体。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人权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有以下几种形式:

1.有的国家和地区宪法既规定基本人权原则,又以公民基本权利表现基本人权的具体内容。

2.未明文规定基本人权原则,只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例如美国宪法中没有使用“人权”概念,但宪法修正案规定了一些具体的宪法权利。

3.确认基本人权原则,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较少。

4.在一些国家宪法中,既确认基本人权原则,也规定基本权利,还规定人权,将宪法基本权利和人权分开规定。如吉尔吉斯斯坦宪法分为“人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三)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我国宪法既确立了抽象的人权原则,又列举了诸多基本权利。

1.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第33条增加一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以抽象原则的形式确立了人权原则。【关联知识点:宪法的修改】

2.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集中列举了若干项宪法权利。【关联知识点:基本权利和义务】

3.以宪法政策形式表现的权利。包括宪法第10条规定的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的补偿请求权;第13条规定的财产权利。【关联知识点:请求权;财产权及其条款变化】

4.宪法中的非权利条款归根结底也是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具体说,宪法中的基本原则、宪法政策、国家权力和公民义务都以保障人权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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