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官网也曾对“军属”一词也作出解释: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2024年9月1日起,《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正式施行,其中“退役军士已婚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在医疗保障方面,2022年1月,《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中军属的范围限定于:军人的配偶、军人的子女(含合法领养)、军人的父母(含抚养人)、军人配偶的父母(含抚养人)这4种身份。
以往,只有军人和符合条件的军属能够享受到军队医疗待遇。如今,军人配偶全部纳入免费医疗保障范围,军官、军士的父母和配偶父母也能享受优惠医疗。
再说军人休探亲假。已婚的情况下,与父母(含配偶父母,下同)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为20天;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为40天;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为45天。
另外,对于符合探望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条件的已婚军官、军士,每年还可按照全额标准计发一次探亲路费。
综上所述,国家在注重提升军人父母待遇的同时,也逐步加大了对军人配偶父母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