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应聘文职,逐月资格还能保留吗?

文摘   2025-01-06 09:00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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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面向逐月退役军官的招聘公告,给大家一个新的就业方向和选择,但是也需要大家付出一定的代价:停发退役金。

而在众多大家的顾虑中,停发退役金的规定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

很多人表示如果不停发自己可能会选,但是停发绝对不选。

但是也有人表示,公告里说会停发退役金,却没有说会不会取消逐月的资格。可能是在成为文职人员的过程中不发退役金,但是不取消逐月资格。等到有天你主动辞职了或者被辞退了,还会恢复你原来的逐月资格,这样相互不耽误倒也不错。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网友的想法会实现吗?从我的理解和相关规定来看,他的想法只能是一厢情愿,希望不大。

一是逐月的规定。

保障法明确,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安置办法明确,本办法适用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军士;退役金区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后两个阶段发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按照规定逐月发放退役金。

可以看出,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核心,就是领取退役金,只不过是逐月领取的而已。如同转业安置一样,安排工作是核心。如果取消了安排工作资格,你的转业资格也就取消了。同理,如果你的退役金都被停发了,你的逐月资格肯定就取消了,不可能被保留或者恢复了。

二是逐月的费用保障。大家都知道,逐月每年都要年审,审核你的资格。如果出现生老病死、或者违法违规等情况,你的退役金就会被停发,自然也就取消了逐月资格。

这也好理解。逐月退役金是由国家保障的,而国家做预算时首先要知道还有多少人符合资格,进而计算相应的费用。而一旦应聘为军队文职人员,那么你的各类保障将由军队负责,地方不再负责。而由于文职人员也有解聘辞职等情形,这个时间却是不固定的。

如果保留就会出现你已经离职但是相应的退役金却没有做到预算内,无法发放的问题。所以为了规避这些问题,也为了做好相应的工作,一旦应聘成功就会取消逐月待遇,也不会恢复。

三是退役金的处理方式。安置办法规定,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其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转移接续。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退役金,其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可见,中止、降低、取消是退役金的三种主要方式,而停发退役金显然是取消这个方式的范围。中止、降低的结果,也就是未来可以恢复,意味着逐月的资格不会取消。

但是一旦取消、停发退役金,意味着逐月资格也就取消,你不再说逐月退役军人。未来就算你辞职或者辞退,你的身份就是一个普通的退役军人,类似于自主就业的方式。

四是工作需要。办法明确,一旦成为了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会停发退役金。这是因为你的身份、你的职业发生了改变,自然你的待遇保障机制也会发生改变,国家不可能给你发两份工资。

而你应聘成功后,你的身份和职业将是新的,以最新的为主,之前的身份就会被取消,不可能你同时拥有两个身份。国家也没有为你保留的必要,自然也没有恢复的可能。

而军队文职人员的情况也是如此,待遇和身份是一起获得一起取消的,不可能取消一个却保留另一个。

所以我建议大家,如果你真的有这个想法,可千万别抱着什么幻想。一旦选择就意味着放弃逐月资格,放弃所有逐月待遇,而且是不可逆的是不可能恢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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