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转业,政策条件汇总!

文摘   2025-01-08 09:00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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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军委印发《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作为2021年政策制度改革下的第一拨上岸的亲身经历者,我来谈一谈这个问题最直接、最清晰、最准确!

现在军队职业化的进程已经展开,所以就对部队服役的干部个体来说,当前想转业相对来说越来越难。想转业就像通关打怪一样,逐级开打。

第一关:你在单位自身条件硬杠杠的,就是符合转业的基本条件,根据最新规定,必须符合6+3才能满足调控退役条件,即干龄满6年,军衔时间满3年,这是最基础的条件,只是充分非必要,然后排名得靠前,才有机会进入转业排队序列。

第二关:你得顺利进入转业指标测算名额之内。2021年开始实行新的《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每年9月进行转业指标测算,一般测算比例是4%,严控及缺编单位2%,12月下达转业指标、批复。(当然这两年都没有严格按照这个时间节点,每年都有延迟),进入测算名额,恭喜你一只脚踏进转业的门槛了,现在都是精准测算,进入测算指标说明大概率有希望了。

第三关,要获得正式转业指标的上报机会。正式指标下达单位后,如何正式指标的人头落在你的头上,如果在同等排名靠前的前提下,那就看你个人跟领导的关系了,而且是主要领导的关系,决定在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上报你的排名位置,这个很关键。有些人大家都差不多,你说能走不能走,谁说了算,还不是领导,有决策权的领导拍板说了算。

第四关,正式上报确定后,那你还得在职在岗一段时间,交接好相关工作,填写转业安置相关表格,把你个人档案手续要补齐全。特别是一些什么入党,入团的,入伍批准书等。直到批复下达可以离队,个别单位可能还不让你离队,必须命令下达才能走!

第五关,其实也是贯穿前后的,你还得了解清楚你转业去向地的一些安置政策。有些地方不需要考试,直接档案分排名,有些地方需要军转考试,军转考试又分三种,有的地方只考公基,有的地方又考公基又加申论,有的地方只考申论,所以区别都很大。

第六关,如果需要考试的,就要报培训班。你也可以不报,但是内卷当下,你不报分数不如意就有可能过不了线,过不了线就只能事业编或者企业。

第七关,考完试,就得选岗的。有的地方排名选岗;有的按考试分加档案分积分排名选;也有的考试过线后,就是双选,如以我所在江苏某地,考过线之后就是双选,你得去投简历,说是双选,其实对普通人来说就是单选,人家选你。双选就是各选神通了,关系排第一,其次是年轻,再次是会写懂财务的排第三,最后就是老军转只能去边缘单位或者区以下岗位。

最后讲讲,至于转业之后适合什么工作,就要看你当地政策,一般军转都是进入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是指一些这个央企,国企这一类的)

适合做什么工作?其实跟你在部队一样,不管你大学学什么,你是一块砖头,组织需要往哪搬。一般转业进入党政机关,如地方的部委办局,大概率军转大多数都在办公室,人事处,党建处,机关党委,这种综合性的部门,当然也有不少在业务口子上,这个就看你当时所进入的单位要求的岗位的领导的安排了!

一般来讲,军队干部转业条件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把握。

一、安排干部转业的一般条件

每年,关于干部转业条件,军委有关部门都会下发专门通知,对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一般都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计划:

一是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第四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军官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的,应当退出现役。”

二是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这部分人员主要是指编余干部,往往是既难以纳编,又无具体岗位特殊需要。

三是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这部分人员主要是因伤病残无法正常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不能正常参加军事训练,无法达到正常军事训练标准,并且病情已基本稳定,可以到地方从事一些对体能没过多要求的相对轻松的工作。

四是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这部分人员转业往往是多种原因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经考核不称职又不宜作其他安排的”“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被取消文职干部身份的”“根据专业要求,不宜继续在本岗位工作,又不能调整使用的”“按照军队统一规定,经考核为不称职的”等等。

二、安排干部转业的年龄条件

军队干部选择转业安置方式,是有年龄条件限制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明确规定: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超过50周岁的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下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50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担任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超过50周岁、地方工作需要的,可以批准转业,另行办理。

军队改革期间,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不超过53 周岁,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转业政策中,所有涉及到的年龄都是周岁,截止日期一般都是干部转业当年的3月31日,唯有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截止日期是批准其转业上年度的12 月31 日。

三、安排干部转业的身体健康条件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列入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

二等甲级(5级)以上伤残的;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之所以不安排患有病残的军队干部转业,主要是考虑到他们到地方不能正常坚持工作,对地方政府也是一个负担。这些人员的病残都是在军队服役期间致成的,也理应由军队负责他们的治疗和保障。

四、安排干部转业的政治纪律条件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列入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

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劳动教养(2013年已废止)丧失干部资格的。

之所以不安排这些人员转业安置,主要是考虑到他们有的政治上还不清楚,有的犯了罪,有的因严重违纪丧失了干部资格,不宜安排其转业安置享受军队干部转业的相关待遇。

五、安排干部转业的其他条件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明确规定不列入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范围中,还包括“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对于这一点,“其他原因”往往是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需要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来把握。比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军官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基层军官不得列入转业计划:

(一)未达到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的;

(二)担任作战部队基层单位主官不满2年的;

(三)作战部队基层专业技术军官没有合适接替人选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和计划,经组织批准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的;

(五)怀孕或者哺乳期女军官本人不愿意转业的;

(六)其他按照有关规定不宜列入转业计划的。

六、安排干部转业的特殊限制条件

对于军队干部转业,军委有关部门下发年度转业通知时,每年都会有一些特殊的限制性条件,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控现役干部队伍的数质量规模。比如,《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明确规定:“对未达到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和任职最低年限的干部,从严控制转业。”

从近几年确定军队干部转业对象的条件看,一般会在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把控:

一是提升担任领导职务不满一年的,也就是在上年度4月1日以后提升担任领导职务的。之所以限制这样的干部转业,主要是为了防止突击提拔干部,给地方政府在军转安置上带来难题。

二是当年1月1日以后晋升职务等级或者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之所以限制这样的干部转业,主要是为了防止有照顾性提升职务或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问题,以免对其他转业干部不公平。

三是上年度7月1日以后提前晋升职务等级或者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之所以限制这样的干部转业,主要是为了防止优秀干部流失,既然能提前晋升职务或者调整专业技术等级,那么该干部可谓非常优秀。

四是任干部职务不满4年的。之所以限制这样的干部转业,主要是因为这些人员不安心服役,有的甚至想把参军任干当作进党政机关的跳板,容易形成不良导向。

五是除依法可以提前退出现役的外,担任干部职务不满8年的正连职以上干部和中初级专业技术干部。之所以严格控制这样的干部转业,主要是为了调控干部队伍数质量规模。

六是担任干部职务分别不满6年、5年的副连职、排职干部。之所以严格控制这样的干部转业,同样也主要也是为了调控干部队伍数质量规模。

七是骨干人才、在读、任教、在培干部以及执行重大任务或专项任务等特殊情况。之所以严格控制这样的干部转业,主要是为了防止优秀人才流失和确保特殊任务顺利完成。

在确定转业之后,作为待转干部,需要着手做哪些准备呢?

1、提前了解安置地的安置政策和形势。

各省市接收军转干部的条件都不一样,一定要事先了解。我举个例子,比如安置到副省级城市要求配偶取得该市常住户口满两年等,不满足这些条件就安置不了。安置地的安置形势也要提前了解,到底多少人能安置成行政编(公务员),多少是参公编,多少是事业编,相互直接竞争压力大不大,安置方式是双向选择考试定岗还是指令性安置,都安置在什么岗位,降不降职安排?这些问题都要提前掌握,为后续选择做好准备。

2、提前规划好选岗方向和人生方向。

我始终有一个观点,转业其实转的不是“业”,它是重新选择人生方向的一次机会,转的是生活、转的是人生目标,不要把眼光局限在具体几个工作岗位上,而是要把握大方向。比如说,要仕途上还有进步的空间、手里有些权利,就要选公务员单位的职能部门、实权部门;想生活安逸一些,工作压力不那么大,就要考虑参公和事业编;想要多拿点钱,福利待遇好一些,就要重点倾向企业。想转业一定先要定准方向,考虑清楚未来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这样才有努力的目标。

3、提前和家人沟通想法。

如果定下来要转业,一定要提前跟家里人把想法说清楚,主要是双方父母。因为转业是决定一个军转干部下半生的大事,能够直接影响一个家庭未来的生活质量和家庭氛围,具体以什么方式转业(自主择业、计划分配、复员),安置到哪(是不是安置到老人身边),选什么岗位,这些都要提前跟双方老人商量清楚,争取形成统一意见,否则很有可能造成家庭矛盾。

我举个例子,军转干部选择安置地时可以随配偶也可以随父母,如果配偶和父母不在一个城市,假设父母希望子女转业后回到自己身边,但是之前没有沟通商量,直接随配偶安置了,可能就要造成很大的问题。或者是双方父母希望转业安置为公务员,结果他自己没商量就选了事业编,这都是问题。

4、提前进行军转考试复习。

每个省市的军转安置政策不同,但都是要进行军转考试,这个考试的内容、难度和重要性也是各地都不一样。有的省市考试内容基本跟考公务员一样,考行政能力测试、申论,有的考的跟招聘事业编差不多,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有的省安置时全凭考试成绩加功绩值分(根据军旅生涯量化的分数,主要跟军龄、艰苦边远服役时间、奖励等相关),有的省采取的是达标制,只要考试达到一定的成绩就可以安排公务员或参公编,有的省还要搞双向选择等等。但是不管怎么选,考试是逃不开的,如果定下要转业,就要提前根据安置地的情况看书复习,做好考试准备。

5、及时整理在部队履历、收集相关材料。

自己军旅生涯即将结束,在这之前一定要整理好自己在部队取得的所有成绩,比如立功情况,三等功以上就可以加功绩值分(我们省是一个三等功加5分),但是要求档案里必须有立功命令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自己明知道没有那就要提前准备好,通过什么方式补齐,档案里缺的要件也要提前补齐,有的干部来部队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档案有些东西可能没有,如果不提前补齐移交时会很麻烦。其他的材料,比如说接受过的表彰证书,在部队报纸刊物上发表的文章、论文,自己执行重大任务的证明,类似的东西都要收集好,有的省安置时会组织双向选择会(类似招聘会),军转干部根据自己的选择向接收单位现场投简历,那么这些东西都是可以放到简历里给自己加分。

最后再讲点题外话:在转业各种通知文件中,我们常会看到“平时任职最高年龄”、“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及“任干部职务不满X年”等等词语,很多军大大对此都表示很绕很不清楚。下面,小编就把这些年龄、年限到底是多少做个详细介绍,仅供参考!

一是平时任职最高年龄

在转业政策中,所有涉及到的年龄都是指的周岁,截止的日期基本都是转业年份的3月31日。比如,营级或是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0岁,就是指到2017年3月31日前满40岁,也就是说是1977年3月31日前出生的都已达到营级或是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最高年龄。因为裁军30万的原因,今年关于出生日期的截止日期也有个例外,根据上级最新的通知精神,涉及到师(局)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转业年龄,年龄不超过53周岁,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从今年来算,就是196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安排转业。(注:原政策为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是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

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和平时任职最高年龄是相同的,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干休所的干部、医院机关的部分干部,职务等级为处、科、几级科员的这一类别的),同级别情况下,比如正营和正科,比军官在处科级别上的平时任职或服现役最高年龄是要多5年。比如,转业政策规定,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营(科)级以下干部一律列入转业复员计划。同样是两个人都是满40岁,正营的就必须列入转业计划,而正科服现役最高年龄为45岁,就不是“必须”,而是“可以”列入。

三是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

比如2004年9月入伍的军官,2014年6月调的副营,副营级的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是14年,就是说要到2018年9月才满14年,条件必须是到2018年9月还是副营职不动,如果2017年6月调了正营,那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就要达到16年,又要到2020年9月份才能满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的16年。这个最低年限是随着级别的提升往上涨的。

四是担任干部职务不满X年

政策规定,担任干部职务不满8年的正连职以上干部和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担任干部职务分别不满6年、5年的副连职、排职干部,不得列入转业计划。

在今年来算,担任干部职务不满8年,就是2009年3月31日之后任干的。比如,2004年9月入伍,2008年6月军校毕业,学员首次任职时间基本上都是当年的6月30日,也就是说从2008年6月毕业起算,要到2016年6月任干部职务才满8年,大学4年是不算干龄的,要转业至少要2016年6月30日以后。这里还涉及到一个见习期的问题,2005年前军校毕业的生长干部学员都有一年的见习期,这个1年的见习期同样也算到8年得干龄里的。6年(2011.03.31)、5年(2012.03.31)的副连职、排职计算方法也是一样的。


附:《现役军官法》相关条文


第十四条作战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三十岁;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三十五岁;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四十岁;

(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四十五岁;

(五)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岁;

(六)担任军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七)担任大军区级职务的,副职六十三岁,正职六十五岁。


第四十三条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别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八年;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副职十年,正职十二年;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副职十四年,正职十六年;

(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副职十八年,正职二十年。


第四十四条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别为:

(一)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二年;

(二)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六年;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二十年。


第四十六条 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担任正团职职务的,五十岁;

(二)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三)担任军级职务的,副职五十八岁,正职六十岁;

(四)担任其他职务的,服现役的最高年龄与任职的最高年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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