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文摘   2024-09-05 21:07   湖北  

什么是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是村委会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企业法人?是社会团体?还是类似于行政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与农村集体经济密不可分,是我国经济制度中独有的概念。农村集体经济,是指区域性农民是以土地等集体所有财产为纽带,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按照基本生产资料共有或按股份所有,在生产与交换过程中实行某种程度的合作经营,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所有制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村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顾名思义,是一个经济组织,负责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涵义完全不同。在人民公社阶段,“政社合一”的体制对二者没有作区分,所以至今还有部分人在混同这两个概念。

那么,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全国大部分省份近年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开展了立法,在这些立法中都可以看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定义,整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侧重指土地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
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全体成员集体所有,具有公有制性质的农村社区性经济组织。

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经济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农民围绕公有土地形成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经济组织。

二、仅指级合作经济组织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集体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建立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是指《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的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以及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造后成立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股东。
三、侧重指乡()、村两级划分的经济组织
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农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形式依法组建的经济组织。

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农民以生产资料及其它资产集体所有制形式建立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乡(镇)、村(社)农民建立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基础上的独立核算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
《青岛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负责本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组织。
《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和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乡联社、村合作社)集体所有的资产的管理。

四、侧重指乡(、村、组三级划分的经济组织

《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村、社农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形式组成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村民小组农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形式组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社区性经济实体。
《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组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建立的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成员的组织。

《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组全体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形式组建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组全体农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形式建立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本省乡(镇)经济联合总社、村经济联合社、组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名称的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形式组成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组全体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形式组建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组的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形式组成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合作经济组织。

《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组(社)农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形式组建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包括镇、下同)、村(包括村民小组,下同)全体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形式组建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依法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赋码设立的具有公有制性质和特别法人资格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股份经济合作总社(经济联合总社)、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经济联合社)、村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综合了上述规定,其第二条 规定:

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作者简介】微尘,湖北英山人,刑法学硕士、律师。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仅作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本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本人视为同意,但必须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欢迎原版直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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