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林业碳汇交易促进群众增收的提案答复

企业   2024-07-12 17:39   福建  

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林业碳汇交易促进群众增收的提案》(第17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及时明确提案任务分工,确定具体承办处室和责任人,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认真对照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分析研究,开展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同时,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于2024年5月20日在昆明市与提案委员面对面沟通协商。综合面商、调研等各方面情况,并认真对照林业碳汇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答复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林业碳汇政策体系不健全,基层监管缺失;项目开发建设主体不明晰,部门职责不清;林业碳汇资源底数不清,企业盲目跟风;碳汇价格偏低,金融属性不明显;林分质量不高,森林经营和结构单一等问题。我们经研究认为,目前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确实客观存在上述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林草部门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过程中无明确职责,存在碳汇资源监管和碳汇开发不协调。同时根据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和方法学,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条件较为严格,云南省可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地块总量较少且较为分散。如何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云南省森林资源优势,发掘林草碳汇潜力,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是我们近年来一直在探索的工作。

三、关于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创新机制,统筹开发全省林业碳汇资源”。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云南省“双碳”工作,成立了云南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与国家相衔接的“1+N”政策体系。目前,省林草局已成立林草碳汇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成立林草碳汇监测研究中心。制定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碳中和“十四五”行动方案》,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省林业碳汇工作。省科技厅积极支持林草碳汇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2023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云南林草生态系统碳汇现状、潜力,增汇技术及碳交易示范研究。下一步,一是省林草局将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国家要求,统筹推进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工作。二是省科技厅将扎实推进“双碳”领域科技创新,进一步增加林草碳汇科技攻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不断提高云南林草生态系统潜力及增汇技术,为林业碳汇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二)关于“明确主体,建立市场化开发模式”。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办法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同时,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也明确项目企业主要具有项目土地清晰的权属。因此,只要符合相关要求的市场主体均可自愿参与国家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目前,省国资委成立了省属国企云南省碳资产交易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参与碳资产交易相关工作。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积极支持和指导各地在保障林农权益的前提下,严格遵循造林碳汇方法学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参与碳市场交易。省国资委也将督促省属国企积极关注林业碳汇发展机遇,鼓励省属国企在林业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前期研究,积极与各州(市)探讨开发合作模式。

(三)关于“普查资源,启动试点先行”。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省林草局相继组织开展云南省7个主要树种碳计量标准研究及5个树种生物量扩展因子(BEF)测定、基于林业碳收支模型CBM—CFS3的森林碳计量方法等研究,建立了云南省森林碳汇基础数据库和主要树种生物量模型。2022年以来,开展包括乔木、灌木、草本、枯落物、土壤5部分的全口径森林生态系统碳计量模型研建和全省森林、草原等主要生态系统碳汇资源摸底工作,制定《云南省森林碳汇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形成《云南省森林碳汇资源报告》,基本摸清全省森林碳储量。二是编制印发《云南省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指导州(市)、县(市、区)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为各地摸清碳汇变化提供依据。三是编制形成《退化天然林固碳增汇经营技术规范》《立木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西南桦》《立木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红木荷和银木荷》3个地方标准,不断完善碳计量参数。四是开展云南木竹林产品碳汇计量方法研究。重点对云南省木竹林产品的碳汇延展储存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摸清全省木竹林产品碳汇量。五是在全省森林碳储量碳汇资源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云南省林草碳汇信息平台,初步实现碳汇资源管理,为林草碳汇资源调查管理、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提供数据支撑。六是积极争取宁洱县纳入2022年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开展碳汇资源调查和计量监测,摸清宁洱县森林碳储量分布情况,实现森林碳汇一张图。开展碳汇造林、森林经营等森林增汇示范工程,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关键技术。搭建宁洱县碳普惠服务、宁洱碳汇资源数字管理平台,成立云南宁宝碳汇科技有限公司,出台“宁碳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管理办法。开发第一笔2.19万亩天然商品林碳普惠项目,开发的碳汇已用于生态司法+碳汇补偿、大型活动碳中和、零碳产品(碳标签)、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碳汇损失补偿等场景,探索区域碳普惠项目开发。七是启动开展省级林业碳汇试点。2023年,在全省选择红河州和红塔区、勐腊县、临翔区、永平县、腾冲市、盐津县、南涧县、盘龙区、会泽县、寻甸县10个县(市、区)开展省级林业碳汇试点,重点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碳汇能力提升、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探索符合云南省情的碳汇能力提升路径。下一步,省林草局将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国家及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工作。

(四)关于“加强监管,重视宣传引导”。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为避免各地盲目开展碳汇项目开发,省林草局一是商请省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1月30日印发了《云南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风险提示的函》,提醒各地在国家相关政策未明确以前审慎开展碳汇项目交易,防止出现碳汇资源低卖、贱卖的情况,避免林业碳汇资源流失风险。二是持续开展碳汇知识宣传培训,编制《林草碳汇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印发基层指导工作,先后多次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调研、授课和政策解答,以调代训,培训人员800余人次。下一步,省林草局将依托宁洱县试点工作建设林草碳汇计量监测实训点,开展林草系统碳汇培训、人才培养、公众绿色低碳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林业碳汇人才教育培养,提高林业碳汇人才储备。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7日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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