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皖鄂豫三省共建大别山碳汇经济实验区的建议”复文
(2023年第2815号)
一、关于低碳产业做加法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并采取多项措施推动特色经济林和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印发了《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全国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明确特色经济林、木本粮油、林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发展布局、目标任务、支持政策等。把握社会消费新观念和消费新文化,开发挖掘讲好经济林果、木本粮油的故事,大力培育和宣传推广经济林果品牌,不断拓展社会消费认知和市场需求,会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会同中国建设银行,依托善融商务平台开设林特产品馆,扩大大别山区林产品销售渠道及品牌影响力。
同时,2021年,我局重点课题“林草碳中和愿景实现目标战略研究”,开展了森林碳监测评估、碳交易政策保障体系等方面研究,积极探索林草减排增汇技术和实现途径。
二、关于碳汇资源做增量问题
为了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碳汇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贡献,按照国家“双碳”“1+N”政策体系部署,我局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的目标、主要行动和保障措施。2022年,我局公布全国林草碳汇试点建设单位,位于大别山区霍邱县的西山林场属于试点单位,通过试点可为区域提高碳汇增量积累经验。
三、关于碳交易做流量问题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近期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将促进对减排增汇有重要贡献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进入碳市场获取项目减排量收益。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