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新国标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共同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取代现行的GB 17761—2018版本。
新规实施后,以下5类电动车预计将逐步退出市场:
1."小包车"型电动车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塑料使用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由于我们平常经常使用的这类车——“小包车”,存在大量使用塑料部件,有较大火灾隐患,将被禁止生产销售。
2.存在拼装、改装、篡改的电动车
严禁拼装电池、改装电机等的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上路。目前,改装车辆已禁止上路,管理严格地区一经查获将强制拆除。新规还从电机断电、电池管理等方面严防改装,使电动车改装难度大幅提升。
3.无牌或未备案车辆
近期,多地已开启非标车的备案登记工作。未上牌的电动车或未备案登记的非标车,将被禁止上路使用。违规上路者将面临扣留和罚款处罚。
4.无驾驶证使用的车辆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电动车均属机动车范畴,必须持有相应驾驶证才能合法上路。
其中,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上路都需要配备牌照、驾照、保险三大件。电动摩托车需持E照,电动轻便摩托车最低需持F照。无证驾驶的电动车上路也将会受到罚款和扣车。
5.超标电动车
超标两轮电动车主要指新国标发布前购买的两轮电动车。此前,各地区都为当地非标两轮电动车设置了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这类车辆仍被视为非机动车,可以无需驾驶证上路行驶。
从2025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非标电动两轮、三轮和四轮车的临时过渡期将逐渐全面结束。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对于现有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强制立即淘汰,将通过各地区的以旧换新等政策逐步更新。
新规的出台意在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广大车主需要及时了解新规要求,提前做好车辆更换规划;关注所在地区的具体实施政策和补贴措施;切勿购买或使用不合规车辆,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已有车辆也要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积极配合,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