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严打药品网售,已关闭网点4000多家

文摘   2024-10-24 19:00   吉林  
01
药监局部署网售监管工作

近日,国家药监局在广州召开“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监测工作会议。

据了解,会议要求,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共享信息,持续完善统一、协同、联动的“两品一械”监测平台,着力提升违法违规行为监测能力;共治联盟要持续扩大范围,成员要履行相关职责义务,及时预警、研判、处置、消除各类风险;平台企业、经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守法合规经营。
据广东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振介绍,该局联合省公安厅印发了《广东省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工作制度》(下称《制度》)。《制度》围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犯罪线索发现难、抽样难、检验难、认定难等四大难题,通过“大数据+专业+警务”方式,建立“网络监测、抽样检验、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多方协同工作机制,明确了“排查购样、快速检验、认定移送、立案打击”等四大环节的工作要求,加大对网络售药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是找准监测重点,深化大数据分析研判,破解案件线索发现难。二是完善检验体系,发挥药监专业性优势,破解样品抽样检验难。三是优化工作程序,增强认定工作灵活性,解决涉案产品认定难。四是推进行刑合力,强化全过程无缝衔接,破解案件打击落地难。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合作,利用其信息和侦办能力,协助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
此外,双方共同建立“四个共同”打击机制,包括共同研判、部署、行动和发布信息,提高全省打击药品网络犯罪的协同能力。
数据显示,工作机制试行三年以来,在多维度立体打击的体系下,广东省成功查办了5.20非法制售肉毒素等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系列案件,实现了对网络销售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迅速响应和有效打击。
02
多地接连打击网售违法行为

除了广东,其他地区在近期也陆续披露了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动态。其中,据太原市监局披露,近日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药品网络零售环节集中治理。

太原迎泽区市监局的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网络销售企业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否存在通过网络销售国家规定禁止销售的药品;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违规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信息;是否按要求展示证照、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等信息;是否销售非法渠道购进、异于市场价格的医保高值药品等方面。
在检查过程中,太原迎泽区市监局发现个别药品存在产品展示信息不全等问题,已要求企业下架整改。该局表示,将严格按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适应新业态发展变化,通过日常监管及各类专项行动,加大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另据南京晨报报道,南京市监局持续深化网售药品安全治理,充分发挥大市场监管体制优势,以大数据、云技术和移动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探索以新手段应对新业态,试点药品网络销售监测,着力破解药品网售监管难题。
2023年至今,南京市监局共组织开展5轮全网监测,巡查经营主体15万余家次,发现并核实违规问题线索28条。下一步,该局将针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更有靶向性的监测方法,切实防范药品网售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网购药品安全。
今年9月13日,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黄果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谈及持续强化药品流通监管的必要性。其中,结合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迅猛增长的实际情况,持续推进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建设,采取“以网管网”办法,加强问题的发现和处置。
据黄果介绍,目前,纳入日常监测的有2.7万余家网站,平均每月监测超过1000万个产品页面,实现网络监测、风险预警、锁定风险、核查处置、消除风险的跨层级协同联动,持续净化网络销售环境。
03
药店仍需规范自身经营
已关闭违规网点4000余家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购已成为常态化消费方式,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也日趋活跃。
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药品网络零售总额已经超过3000亿元。中康CMH报告也显示,截至2024年7月,国内医药零售市场的药品销售规模达到2845亿元,同比增速0.8%;分渠道来看,仅B2C规模占比就达到13.0%,同比增速达到9.4%,规模占比同比提升1.0%。
药品网络销售快速发展也使得对这个领域的监管十分必要,自2022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已先后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南》等制度文件,同时线上线下坚持“以网管网、以快治快”,持续加大监管力度。
据央视今年5月报道,国家药监局已建成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范围已经覆盖PC终端、微信、微博、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短视频、社交媒体等,并组织电商平台关闭违规网点4000余家。
然而,由于网络销售的特殊性,相关违法问题仍持续出现。《第一药店财智》不完全统计,自去年4月至今年9月,国家药监局披露了大约七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具体涉及30起案件;其中药店或医疗器械专营店占了12起,主要涉及无证经营、网售假劣药、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为此各地也开始采取措施细化政策,以便进一步实现监管目的。将比如今年8月起,《湖南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要求省内企业开展第三方平台业务时,至少要配备2名资深执业药师,电子处方药应对提供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并保存购买记录,其中连锁企业还需要执行“七统一”等要求。
同于8月,山东烟台市监局也作出部署,将采取最严厉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市民用药安全。具体措施方面,包括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网售假劣药、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在当前监管环境日益严格的背景下,药店也需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既要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也要引导消费者从正规平台购买药品,让消费者经医生诊断、凭处方购买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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