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利用“汽车众筹”进行非法集资被判刑

科技   2024-11-01 09:45   重庆  

广大市民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警惕利用高科技产品、公益慈善、创业创新、扶贫养老等噱头的经济犯罪活动。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能够支付高息,务必保持高度警惕。


案例详情

自2016年8月起,被告人孙某某、张某某在明知公司没有真实车辆交易的情况下,仍通过网络汽车众筹平台、QQ群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虚假的汽车众筹项目等信息,采取承诺高额还本付息等手段,骗取集资参与人信任,诱使集资参与人向网站的汽车众筹等项目投资。后孙某某、张某某将大部分集资款项用于返还高额利息等。被告人孙某某、张某某等人非法集资670万余元,造成经济损失312万余元。


案件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张某某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案件警示

本案是犯罪分子利用“汽车众筹”项目进行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犯罪分子利用网站、QQ群进行推广、宣传,招揽投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汽车众筹项目,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人民法院提示广大投资者,在对“汽车众筹”等网络众筹项目进行投资时要认真核查众筹发起人的身份信息、公司注册信息等,并向涉及众筹项目的公司核查众筹标的的真实性、众筹项目的依据、是否具有返利条件等,谨防盲目投资导致血本无归。


源自济南法院

本公众号是以非商业目的传播和分享信息的微信公众号,在于传播最新法律法规政策,风险提示,以及打击非法集资等正能量信息。特此声明,若有侵权,请联系并及时删除!谢谢!

重庆金融安全卫士
中共重庆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致力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工作,通过提供宣传教育和金融资讯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对非法金融行为的识别与举报。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号,举报电话:023-67572045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