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鞋帮APP”暨“李浩涵”集资诈骗案确权登记的公告
“鞋帮APP”暨“李浩涵”集资诈骗案件集资参与人。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及手持身份证半身照片;
2.证明材料(投入资金材料、平台充值记录、银行对账单、已受偿资金本息材料、平台提现记录、银行对账单);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继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继承权公证书和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一类卡);
4.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一类卡),用于清退集资款,开户名需与集资参与人一致。
五、注意事项
2.凡在截止日期前未进行确权登记视为自愿放弃。因未登记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3.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原始凭证,冒领钱款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源自郑州市二七区非法集资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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