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的秦安往事(67):建国前秦安婚俗之婚后

文摘   历史   2025-01-15 19:08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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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的秦安67:建国前秦安婚俗之婚后

文|蔡景文


秦安婚俗,建国前后有所不同,县城及郊区与偏僻山区又有所不同。总的来说,除近几十年来有了显著的变化外,过去不论城乡,皆以封建或半封建的包办婚姻为主。这种婚俗显然是与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分不开的。孟子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这就说明了早在战国时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俗已经形成。男女婚姻由父母主宰,媒人撮合。男女双方,互不相识,不是先恋爱而结婚,而是婚后开始恋爱。其结果往往造成夫妻痛苦,甚至可怕的家庭悲剧。

有些地区还有“指腹为婚”“换头亲”“童养媳”“小女婿”等离奇古怪、带有掠夺性的婚俗。“指腹为婚”“小女婿”等现在已很少听说,而“换头亲”,封建迷信色彩的结婚仪式,以及各种形式的买卖婚姻,在一些偏僻山区、贫困人家,至今时有所闻。

建国以来,包办婚姻逐渐减少,由男女双方自由恋爱的婚姻则越来越多,而订婚结婚的仪式也逐渐趋向现代化,将一洗几千年来封建迷信而繁缛的结婚陋俗,这是值得庆幸的。

兹将建国前的秦安婚俗分婚前、结婚和婚后三部分略述如下:

婚后

(一)回三 结婚之第三日,新娘归宁,与新郎一同到娘家去,名曰“回三”。女家此时再摆酒席,招待新郎,并赠以礼物。

(二)试手面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

未请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回三”归来后,开始下厨做饭,这等饭,俗叫“试手面”,这天,往往邀嫡亲相会。

“小姑”,即夫婿的妹妹。封建时代,闺女出嫁,在称谓上极不合理。如称丈夫的哥哥为“阿伯”,丈夫的弟弟为“小叔”,丈夫的母亲为“婆婆”,统统将自己低了一辈。有些地方,至今沿用。

(三)回九 结婚后第九天,新娘再回娘家,归宁父母。

以上是我县过去婚俗的大概情况。当然,正象我前边提到的,凡是婚俗,总是因时而异,因地而异,甚至因人而异,所叙不过其大略耳。

在这种婚俗中,我感到有好些地方,仍保留着掠夺婚姻的痕迹。比如,新娘上下轿由一男子“抱轿”。这个“抱”,大有“掠夺”的嫌疑,散发“伴侣钱”,所以给帮手以报酬也。沿路用红布遮盖庙宇、树林等,虽说是为“辟邪”,怕冲撞,实则是警戒,怕藏有歹人拦路打抢也。抱入新房后,有人陪伴,不许出来,大有监视的意思。新房叫“洞房”,看起来与上古之洞居穴处分不开。越跨大火而入,火在古代是光明的象征,也是警戒的象征。至夜,不许开门,反关,上锁,而灯火达旦,所以防逃遁也。

现在,对这些现象一般作迷信解释,其实,这仅是后来的说法,而非原来的本意。

成纪广林
甘肃秦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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