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人彭政,突然出手拯救摩登大道

财富   2024-11-23 20:08   广东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具体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已有重大进展,具体如下:
(一)近日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慧源”)、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琪晓程”)与公司签署了《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债权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作为乙方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存在占用乙方资金的情形,占用乙方资金为人民币 24,193.38 万元,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替瑞丰集团偿还对乙方 24,193.38万元债务,一经甲方向乙方或指定第三方付讫 24,193.38 万元,则乙方不再向瑞丰集团主张上述债权,由甲方向瑞丰集团主张 24,193.38 万元的债权。
2、上述代偿款分两期支付,第一笔款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委托丙方(由此形成甲方对丙方对应委托付款金额的债务)向乙方当日支付;剩余款项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广州摩登大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440**********115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5、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裁决,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
6、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二)普慧源通过汇琪晓程向公司偿还资金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资金部确认,指定的收款账号已收到第一笔款2,000万元。
公司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已有进展。因剩余款项需另行协商,公司清收所有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仍存在不确定性。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占用清收事项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对于清收所有被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2、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 24,193.38 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  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届满,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未有实质性进展,未在整改期限内清收所有被占用资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8.6 条,公司股票自 2024 年11 月 11 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11  月 12 日,郑闳升与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琪晓程”)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汇琪晓程受让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慧源”“目标公司”)72%股权。

2024 年 11 月 12 日,罗筱威与汇琪晓程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汇琪晓程受让普慧源 28%股权。

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彭政作为受让方需承担对普慧源的实缴出资义务。

彭政持有汇琪晓程 99%股份,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权益变动前,彭政直接持有 12,993,8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82%),通过汇琪晓程持有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从而间接持有公司(含表决权)7,942,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11%),共计持有公司(含表决权)20,936,49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94%)。本次权益变动后,彭政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含表决权)84,745,83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89%。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2024 年 1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4-127)。

上述权益变动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彭政、汇琪晓程、郑闳升需履行权益变动的报告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上市公司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会受到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郑闳升出具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彭政、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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