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八条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四十四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保守秘密是生存之道,也是制胜之道。身为党员干部,要把“保守党的秘密”的政治誓言刻印心中、付诸于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不该说的事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以高度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为党和国家秘密系牢“安全绳”和“保险带”。
来源 | 江苏保密
监制 | 石爱君
审核 | 赵光学 编辑 | 何亚丽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八条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四十四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保守秘密是生存之道,也是制胜之道。身为党员干部,要把“保守党的秘密”的政治誓言刻印心中、付诸于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不该说的事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以高度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为党和国家秘密系牢“安全绳”和“保险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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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石爱君
审核 | 赵光学 编辑 | 何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