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四新 法治护航 | 倾心调解 为企纾困 让“两难”变“双赢”

政务   2024-08-27 21:37   湖南  

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多番协调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在保障原告企业权益的同时,也让本就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被告企业“缓了口气”,双方满意而归,“两难变“双赢”。


一场纠纷,关乎两家企业

20231月,永州市某食品公司与湘潭县某科技公司签订槟榔委托加工合同,约定湘潭县某公司为永州市某食品公司进行槟榔加工,永州市某食品公司按约定支付保证金6万元,合同期满后退还;并提前支付了货款10万元。合同签订后,湘潭县某科技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了槟榔加工并发货,双方就出货明细进行了对账。至2024110日,合同期满,双方因保证金和剩余货款的结算发生争执,湘潭县某科技公司尚欠11万余元未退还。永州市某食品公司追讨未果,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欠款。

受理案件后,该案承办法官谭歆玲与特邀调解员汤孝建积极与原被告做调解工作,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到湘潭县某科技公司受经济环境影响,经营出现困难的现实情况后,承办法官如实告知原告永州市某食品公司,并转达被告希望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的意愿。原告公司也表示愿意双方各让一步,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不伤害双方的合作情谊。最终两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湘潭县某科技公司一次性退还永州市某食品公司保证金及剩余货款7.7万元原告的合法诉求得到了保障,被告的经济压力也得到了缓解。





湘潭县某科技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这个案件我们双方和解后,减轻了我们小微企业的压力,对公司的正常运行非常有利。”永州市某食品公司负责人表示,法院公正办案,护航企业发展,值得点赞。


湘潭县法院速裁庭法官转变理念,倾心调解,化解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效果。该案是湘潭县法院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湘潭县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完善涉企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实现涉企案件快速多元化解,为企业纾困解难,及时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文案:胡康宁

一审:张思思

二审:左娓娓

三审:李姜

湘潭县法院
司法公开,审判动态,便民服务,法院文化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