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四新 法治护航 | 濒临破产不放弃 承办法官促和解保生机

政务   2024-08-20 22:07   湖南  

近日,湘潭县法院

仅用28天时间,

引导债权人和债务人

进行和解,

助力濒临破产的M公司重返“赛道”。






      据悉,M公司成立于2009年,负责经营生猪养殖销售等业务,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均已实缴),M公司曾因出色的业绩业界多次斩获奖项,但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影响,该公司经营不善并涉诉涉执多起,执行标的达300余万元。

      龙某和肖某系外地务工者,因该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各自的工资合计11万余元,索要无果后诉至县法院。之后因公司未履行两份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两人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未果后,龙某经执行法官建议申请该公司进入执转破程序,以期在破产程序中获取可能的财产份额。

      

      民二庭破产审判法官张清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团队成员实地走访M公司。“我们公司虽然身陷债务危机,但在多方筹措资金还债。目前公司正在为下半年投产做前期消毒准备。这年头大家都不容易,我们承诺将会在8月上旬优先偿还龙某和肖某的工资。恳请法官暂缓对我们公司适用破产程序,为辛苦创立的公司留一线生机。”M公司负责人诚恳地说道。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和龙某、肖某联系,告知企业目前所面临的困难希望他们理性看待经济形势的前提下争取最大限度的受偿。经多次联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813日,M公司代理人在县法院民二庭和执行局干警的共同见证下当场向龙某和肖某支付工资案款合计6.5万元,两人表示自愿免除该公司剩余欠款的支付义务,龙某亦当场撤回对M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双方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企业从困境中“峰回路转”。








破产从来不是一破了之,湘潭县法院民二庭因案施策,既充分利用"执转破”所具有的淘汰功能促进市场主体的新陈代谢同时不断加强执破融合”,将破产审判与强制执行相互贯通,对于“诚实、努力而不幸”的被执行企业给予司法支持,通过促成和解等方式减轻困境企业执行压力,助其早日走出困境,助力大批企业“起死回生”,在营商环境的舞台上重新焕发自己的风采。

END





















文案:张清

一审:张思思

二审:贺伏元

三审:李逵

湘潭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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