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调解+督促履行”助力纠纷一次性化解

政务   2024-11-01 15:38   湖南  


10月28日晚上7点,天元区某陶瓷商行经营者张某在经过近一天的焦急等待后仍未收到唐某某货款。

张某因唐某某拖欠其货款一直未付向法院起诉,在诉前调解阶段因双方矛盾较大未能达成一致协议转入诉讼程序。在诉讼阶段,经过主审法官左娓娓的耐心细致的疏导,双方放下情绪,最终达成了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


10月28日是双方约定的第一期付款时间,但是唐某某未按照约定还款,并且电话打不通,微信也不再回复。张某无奈只能向左娓娓求助,左娓娓收到张某的信息后马上和唐某某联系并督促其还款。经过多番调解,拒接张某的电话和微信的唐某某在左娓娓的督促下于当天付清了第一笔款项,张某在收到唐某某支付的款项后也第一时间向左娓娓致以了谢意。
左娓娓表示,案结不一定事了,虽然所有在法院胜诉的案件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必将增加当事人诉累。法官前期与当事人的接触中双方已经建立一定程度的信任,加强调后跟进,督促履约,能大大提高当事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自觉性。
下一步,湘潭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督促当庭履行实现案结事了”的调解理念,加强调后跟进与督促,有效降低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从源头减少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最大限度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


文案:李洁
一审:张思思
二审:左娓娓
三审:李姜

湘潭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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