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
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民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湘潭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在金霞村开展“清捡垃圾倡环保,保护生态我先行”活动。
走进金霞村,树木繁茂,环境清幽,金霞山作为湘潭四大名山之一,这里隐约可见游客踏过的痕迹。干警们拎着垃圾袋,沿金霞村而上一路捡拾垃圾,将食品包装袋、塑料瓶、烟头等垃圾分类进行了处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当“法院红”和“检察蓝”邂逅“生态绿”,一次次弯腰捡拾的行动,彰显着“保护生态我先行”的理念,体现着立足司法职能、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与担当。同时,干警们向周边居民发放法治宣传单,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并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铿锵有力的誓言回响在青山绿水间。山间公路两旁的垃圾基本被清理完毕后,县法院二支部党员同志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汛情刚过不久,金霞村村民忙着修复被暴雨冲垮的塘堤,县法院二支部党员同志铲水泥、抬沙子,帮助修复和加固垮塌的堤坝,以党员志愿服务的实际行动践行生态保护初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湘潭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在涉生态环境民事、刑事案件审理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文案、编辑:张思思
一审:谷赞
二审:邓赵胜
三审:罗吉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