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公立医院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调整住院押金

健康   2025-01-24 20:31   江苏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2025年全系统为民服务八件实事”。其中一项备受关注的举措就是,自2025年3月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同时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就医感受为总目标,改革预交金管理。

一是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且要限时清退患者以前缴纳的门诊预交金。

二是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降低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型个人的自付平均水平。

门诊预交金方面,为了避免“一刀切”给部分群众带来不便,对不会使用新型支付方式的老年人群,可以保留预存费用等方式。对门诊手术、急诊手术以及“一次就诊但需多次缴费”等复杂情形,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仍可以预收费用。

住院预交金方面,医疗机构要根据住院患者的同病种前三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的额度,并且要求要公示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的额度。

预交金支付是指在患者门诊或办理住院前,先投入一定金额作为押金,作为后续治疗费用的保障,这是公立医院的一种传统收费方式。上世纪80年代,国家卫健委允许医疗机构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相继设立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

然而,随着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以及患者家庭经济条件的差异性,门诊预交金这项制度安排,却成了部分患者就医的障碍。比如,一些医院将住院押金金额设置为2万-3万元,很多患者出院的时候可能预交金额都未用完,甚至还有些家庭困难的患者,常因凑不够预交金发愁。

所以,近年来,国家层面一直在优化和改进这项制度,引导各地逐步降低预交金收取额度,以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压力。比如,过去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行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农村贫困患者在本地区住院治疗期间不用预交费用,出院时只需结算个人自付部分,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弱势群体患者的看病负担。

如今,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2025年全系统为民服务八件实事中,推出了取消门诊预交金,范围覆盖了全国所有的公立医院,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随着这项公共政策全面实施,传统就医模式将会发生改变。这不仅会大幅度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医疗服务可及性会大大增强,也是对患者需求的积极回应。

针对“缩减住院预交金”政策,有业界人士提示称,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公立医院或存在资金回笼难等问题。一方面,需要医院方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以应对潜在风险;另一方面,需要多部门配合,出台配套制度安排,合理确定缩减后的患者预交金额度,防止医院垫付费用过多,影响正常运转的情况发生,以及可能存在的医患纠纷。

对此,地方试点中已有所回应。比如,大连市自2022年起推出的“住院免押金”惠民政策中明确,参保患者在申请开通相关惠民就医服务时,需要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一体化”结算协议,一旦出现逾期未付款,惠民就医信用额度可按约定自动代扣,支付逾期欠款,未履行及时还款义务的将被记入征信系统;对住院时间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参保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个人应承担费用情况,自行制定分阶段付费具体办法;医保部门增拨5%周转金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惠民就医服务。

去年,山东多地也相继推出“住院免押金”政策。其中,滨州市提出,“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包括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和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不享受该服务。

下一步,根据国家卫健委财务司司长刘魁介绍,国家卫健委将从三个方面入手,保障该制度加快落地。

第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文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安排。同时,国家卫健委将制定和发布技术指引,以指导各地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落实制度“不走样”;

第二,完善医保预付金的管理。国家卫健委将会协同医保部门提升医保资金清算和结算的效率,以保障医疗机构资金运转的基本需求;

第三,持续提升患者支付便利性。国家卫健委将指导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来加快费用的结算,确保把这项改革好事办好,让群众更加满意。

文章来源:梅斯医学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END-


点关注,总有你想看的



柳叶堂
致力于搭建专业的外科医生交流、学习平台,帮助更多的外科医生相互切磋、共同成长,使先进的治疗技术和外科理念得以传承并快速普及和发展,以期更多的病患可以获得更有效的治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