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石:辛亥革命何以胜利迅速,代价很小?

学术   历史   2024-10-10 14:47   北京  

 一   胜利迅速,代价很小

 

辛亥革命在一个幅员广大,面积一千多万平方公里的超级大国里,结束了长达两千余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使中华大地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政治变革,这是一件十分伟大、十分了不起的事件。但是,从武昌起义到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中华民国诞生,前后不过80多天,三个月不到。如果从兴中会成立算起,也不过17年。当年,改良派吓唬说,中国革命,会像法国革命一样,会动乱百年,“伏尸百万”。当时在清廷内阁承宣厅办事的许宝蘅根据历代江山鼎革的经验估计,中国人口将大为减少。他说:“世变至此,杀机方动,非生灵涂炭,户口减去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二,不能安宁。”[1]孙中山本人也曾估计,革命大约要30年才能成功。[2]但是,辛亥革命的胜利却出奇地迅速,而且,代价也很小,并没有出现大量死人,血流成河的恐怖场面。用孙中山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太过迅速、容易,未曾见有若何牺牲及流血”。[3]这种情况,不仅表现在全国,而且突出表现在武昌起义后的各省,特别是省会城市以及当时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的起义和独立中。简述如下:


湖南长沙:10月22日晨8时发动,下午2时成功。未经战斗,仅杀死巡防营统领黄忠浩、长沙知县沈瀛、营务处会办兼提调王毓江、总文牍申锡绶4人。巡抚余诚格在抚署后院挖洞逃走。28日,革命党人焦迏峰、陈作新被叛兵杀害。

陕西西安:10月22日10时发动,10月23日成功。巡抚钱能训自杀未死。起义军进攻满城,守城骑兵伤亡较大。24日,部分起义士兵杀了少数骑兵和家属,迅速被制止。西安将军文瑞自杀。11月1日,革命党人钱鼎被“民团”杀害。


江西南昌:10月30日晚发动,当晚成功。起义警察纵火焚烧了皇殿和抚台衙门两侧的鼓楼和旗杆。巡抚冯汝騤从后门逃走后到九江服毒自杀。


山西太原:新军于10月29日黎明发动,同日晨成功。击毙巡抚陆钟琦及其子陆光熙、协统谭振德。


云南昆明:新军于10月30日夜八时半发动,次日成功。有小规模战斗。击毙队官安焕章、值日队官唐元良、督队官薛树仁、统制钟麟同等。


上海:同盟会、光复会领导的革命力量、军警、商团,于11月3日上午10时发动,次日上午8时成功。道台衙门被烧。道台刘燕翼逃入租界。有小规模战斗,革命党人进攻江南制造局时约死伤五十余人。


贵州贵阳:陆军小学堂的学生于11月3日晚发动,4日成功。巡抚沈瑜庆交出印信后离开。


浙江杭州:新军于11月4日夜半发动,次日黎明成功,不满40分钟。革命党人点火焚烧抚署,巡抚增韫从后院围墙逃走,后被活捉。杭州将军德济缴械投降。


福建福州:新军于11月9日拂晓5时发动进攻,10日晨八旗都统胜恩率骑兵一千三百余人投降。福州将军朴寿被杀,闽浙总督松寿自尽。


从以上9个城市的情况考察,其起义或独立的过程都进展顺利,没有战斗,或没有严重的战斗,在一天,至多两天内,甚至在不到四十分钟之内完成任务;清廷地方督抚、将军大都处于不抵抗或无抵抗状态。


江苏苏州、广西桂林、安徽安庆、广东广州、四川成都都是属于“和平独立”的城市,除了安徽安庆过程复杂,进展反复外,其他几个城市的独立过程都比较迅速,基本上没有破坏和流血、牺牲。苏州独立时,为了表示象征意义,只命人用竹竿挑去了抚台衙门屋顶上的几片瓦。

总观武昌起义至南京临时政府成立的全过程,除了清兵南下,革命党人展开汉阳保卫战,以及江浙联军进攻南京,打得较为激烈之外,没有发生旷日持久、胶着难分,牺牲惨重的战斗和战役。


何以会出现这种状况呢?

 

二  原因分析

 

(一)   清政府腐朽顽固,既坚决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和满洲贵族的核心利益,又为自己培养了大批掘墓人。

 

满洲贵族以少数民族入主华夏大地,靠血腥的杀戮和严酷的压制建立统治秩序,本来就缺乏正当性与合理性。康、乾两代,虽然出现过一时的兴隆,但是,汉族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抗潜流一直绵延未息。康、乾以后,清廷虽然还维持着强大帝国的架势,但正如《红楼梦》所云,“内囊已经尽上来了。”道光以后,腐朽日甚,加之列强入侵,满洲贵族唯知割地赔款以求苟延,其统治就更无正当性与合理性可言。1898年,康有为、谭嗣同、梁启超等掀起维新运动,这本来是一个挽回人心,重建其统治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的好机会,但是,维新运动在不旋踵之间即遭镇压。这一事件充分表现出满洲集团的腐朽与顽固,浇灭了人们心中的改革希望。鸦片战争前夕的思想家龚自珍说过:“一祖之法无不弊,千夫之议无不靡。与其赠来者以劲改革,孰若自改革。”[4]清廷既然拒绝体制内的温和的“自改革”,以强力为特征的革命运动——体制外的“劲改革”必然顺势而起,日益发展、壮大。这以后的清政府已如风区危楼,稍加外力,就会散架垮塌。


在外患内忧的双重逼迫下,清政府不得不捡起为他们所否定过的维新派的改革方案。自庚子回銮起,慈溪太后宣布实行新政。其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教育、文化等许多方面,较之维新派,新政在某些方面步子更大,走得更远。1905年,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宣称以君主立宪为改革方向。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清政府始终力图保持和加强君主专制制度,不肯在关键的政体改革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1908年,宪政编查馆以《日本帝国宪法》为蓝本,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拥有颁布法律、总揽司法、统率军队、发交议案,设官制禄等各种权利。《大纲》虽允许议院存在,但召集、开闭、解散议院的权力均操之于皇帝,而且,它还给议员们作了多种“不得干预”、“不得置议”的限制,使议员们几乎没有多少“议政”余地。它也照虎画猫,做出一副要和世界先进文明接轨的摸样,许可“臣民”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自由,但强调必须在“法律范围”之内。此前,清廷即已颁布《集会结社律》,规定凡“宗旨不正,违犯规则,滋生事端,妨害风俗”者,均在取缔之列;凡结社、集会、游行等事,民政部、地方督抚、巡警道局、地方官等均可用“维持公安”的理由饬令解散。在《大清报律》中规定,报纸、杂志不得揭载“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公安”、“败坏风俗”等类语言,并均须在发行前一日中午12时以前送“该管巡警或地方官署随时查核”。[5]可见,清廷制订这些法律并没有给人民自由,不是在提升和发展“民权”,而是给予清廷官吏管制、取缔、镇压的最大自由,旨在进一步巩固满洲贵族的专制统治。


1908年11月,慈禧太后临危,在去世之前,抢先毒死光绪皇帝,命令只有三岁的小儿溥仪即位,由光绪皇帝的亲弟弟载沣摄政。载沣摄政后,首先致力于集中军权,然后,进一步将政治权力集中到满洲贵族手中。1911年,载沣宣布内阁名单,在13个内阁成员中,汉人仅4人,而满族大臣则有9人,其中皇族7人,所以当时被称为“皇族内阁”。清初,满洲贵族为了拉拢汉人,曾在部分中枢机构实行“均衡满汉”政策,例如:内阁大学士,规定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吏、兵、礼、户、刑、工等六部尚书,满汉各一人,侍郎4人,满汉各半。


然而到了“皇族内阁”,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倒退。这个内阁成立后,立即加强对立宪派发动的规模巨大的国会请愿运动的镇压,并且取消原先允许民间集资自办铁路的诺言,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这些倒行逆施激起了社会各阶层的普遍愤怒或愤懑,原来对清廷体制内的改革尚存希望的人士对这个政权彻底绝望,普遍倾向或同情于走体制外的革命道路。


 应该承认,清廷实行新政虽然旨在巩固满洲贵族的统治,但其中有两项举措的结果却违反其本意,培养了大批清朝统治的掘墓人。一是向国外派遣留学生,在国内创办新式学堂,培养出数以百万计的新型知识分子。这批知识分子具有和传统知识分子不同的知识结构,自然地倾向或易于倾向民主、共和的新制度,另一举措是训练新军,培养出数达二三十万掌握新式武器的士兵,他们受过新式学堂教育,和传统的旧军不同,易于接受新思想。革命党人利用这一条件,深入军旅,在新军中做了长期、深入、细致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借矛夺盾,使这支军队逐渐变质。后来的历史证明,推翻满洲贵族统治的主要是这两种社会力量。

 

二  革命党正确对待满人,实现了一次人道主义的文明革命。

 

孙中山为兴中会提出的纲领的首句是“驱逐鞑虏”。明末清兵入关,满洲贵族集团对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各族人民实行野蛮、严酷的残杀和镇压政策,埋下了深刻的仇恨记忆。晚清末年,清政府对外妥协、投降,甚至倡言“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旧仇之外,又添新恨。因此,在整个辛亥革命时期,“排满”一直是最具鼓动性的强力口号。但是,这个口号是有严重缺陷的。第一,它否认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第二,它将少数满洲贵族和广大满族一般成员混淆不分。在实践过程中,革命党人逐渐认识并克服了这些局限,制定了正确的民族政策,宽待满人,实行了一次人类历史上少见的人道主义革命。

章炳麟是革命党人中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思想突出的人。1900年7月,唐才常在上海召开国会(中国议会),章炳麟撰写《请严拒满蒙人入会状》,声称:“本会为拯救支那,不为拯救建虏;为振起汉族,不为振起东胡;为保全兆民,不为保全孤愤。是故联合志士,只取汉人,东西诸贤可备顾问,若满人则必不容其阑也。”[6] 这就将满族普通群众完全排斥在爱国运动之外了。1903年,邹容在《革命军》中提出:“驱逐住居中国之满洲人,或杀以报仇”,“诛杀满洲人所立之皇帝”,这就将种族复仇主义发挥到了极致。


同年4月,蔡元培发表《释“仇满”》,说明当时“满洲人”保有三种特权,一是君主世袭,以少数人而占有行政官员总额的半数,二是旗人驻防各省,三是不事实业,坐食多数人的生产成果,所谓“仇满”之论,实际上反对的是满人的特权,“皆政略之争,而非种族之争也。”文章指出,应该反对两种人。一种是少数满人,继续高唱“汉人强,满人亡”的种族对立论,密图压制汉人;另一种是汉人中的立宪派,要求实现立宪政体,奉今之朝廷为“万世一系”之天皇。文章认为,当时的世界,民权已如江河奔流,莫之能御,而这两种人却企图“保守少数人之特权”,其结果将使“满洲人”重蹈法国大革命时贵族被送上断头台惨杀之祸。[7]这是一篇跳出种族论而从政治立言的文章。


1905年7月,孙中山在日本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湖南学生张明夷反对,主张定名“对满同志会”。孙中山称:“满清政府腐败,我辈所以革命。即令满人同情于我,亦可许其入党。革命党宗旨不专在排满,当与废除专制、创造共和并行不悖。”[8]对原来要“驱逐”的“鞑虏”,不仅不加歧视,而且许其革命,允其“入党”,划清了和狭隘民族主义的界限,表现出宽广的胸襟和巨大的观念进步。孙的意见得到大家赞成。1906年12月,《民报》创刊一周年,孙中山演说称:“民族革命的原故,是不甘心满洲人灭我们的国,主我们的政,定要扑灭他的政府,光复我们民族的国家。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他们当初灭汉族的时候,攻城破了,还要大杀十日才肯封刀,这不是人类所为,我们决不如此。”[9]孙中山以上两段话,坚决反对种族复仇主义,规定了革命时期对满人的政策,并为满人参加革命打开了大门。


孙中山之后,《民报》发表的《仇一姓不仇一族论》对于革命党人的民族政策作了更进一步的阐释。该文认为,汉族不共戴天的仇敌仅仅是“满族中之爱新觉罗一姓”,特别是其中“据隆崇之地位,握高尚之特权”的“满酋”,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满洲贵族”。文章历数明末以来“满酋”的大肆惨杀、蹂躏南疆,滥杀密网,淫刑以逞等种种罪行,又历数甲午以来贡媚列强,输矿献路等卖国行为,认为凡此种种,均是不应忘记之“仇”,必须大兴革命义师,直捣首都,将“满酋”的左耳割下来高挂在太白旗上。文章提出,对于投诚来归的满族群众,应该“悉释不问,安置郡县,视若汉民”;对于那些未曾与革命军作战的清兵,应该按照“胁从罔问”的原则对待;对于那些无以为生的满族贫民,新政府成立后,还应该首先为他们“谋生聚教训之方,俾无一夫之不获”,和汉族人民“同生息于共和政体之下”。[10]


章炳麟这时也有了进步。他在《排满平议》一文中指出:“是故排满者,排其皇室也,排其官吏也,排其士卒也。若夫列为编氓,相从耕牧,是满人者,则岂欲剚刃其腹哉!”这就明确指出,对于一般满族群众,不应实行屠戮政策。他还特别指出:应以政治态度,而不当以种族作为排拒的标准:“若汉族为彼政府用,身为汉奸,则排之亦与满人等。”[11]1908至1909年之间,他甚至秘密致函满洲贵族肃亲王善耆,劝他加入同盟会,共谋革命。


这一时期,超出狭隘种族主义界限的革命党人不在少数。1908年,同盟会会员张钟端在《河南》杂志载文指出:“满人之平民可不排,而满人之官吏则必不能不排。不特此也,汉人中之在政府,其朋比为奸,助纣为虐者,亦在必排之列。盖吾之排斥,非因种族而有异也,乃因平民而有异。孰祸我平民,即孰当吾排之冲。故不特提携汉人之平民,亦且提携满人之平民以及蒙、回、藏之平民也。”[12]在一片“革命排满”的呐喊声中,该文作者不以“种族”为标准,而以是否“祸我平民”为标准,将“满人之官吏”与“满人之平民”区分开来,主张“满汉官吏”同在排斥之列,而“汉人平民”与“满、蒙、回、藏之平民”则同应“提携”。作者虽然还不是“阶级”论者,但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思想水平。


1910年,另一个同盟会会员赵正平在广西的《南报》载文,提倡推进中国各族人民之间的团结,共同反对帝国主义,挽救祖国的危亡,文章号召国人“急扫其此畛彼域之见,激发其吴越同舟之情,联满、蒙、回、藏、苗、猺为一家,共死生存亡之生涯,以与德、法、日、俄较,则岂只四百兆人人之福。”[13]该文实际上已经提出了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思想。


在1910年的拒英、拒法、拒俄运动中,同盟会负责人刘揆一发表《汉满蒙回藏民党会创立意见书》,号召中华各族人民共同组织政党,进行革命。这是同盟会民族政策史,也是辛亥革命史上一份有巨大意义的文件。该文指出,在帝国主义侵略的严重威胁下,中华各族已经形成为存亡相系的命运共同体。要拯救国家危亡,必须实行民族团结。文称:

 

满蒙失,则东北各省不易保全;回藏失,则西北各省亦难支捂,是吾人欲保存汉人土地,尤当以保守满、蒙、回、藏之土地为先务。

 

文章认为,“满洲皇族”的卖国政策不仅违背了“汉人”的利益,也违背了“满人”的利益,“满人”应该支持革命,参加革命:

 

使汉人满人而各知爱国家、爱种族也,则是现今之君主政治,无论其为专制,为立宪,皆不足以救危亡,即无论其为满人、为汉人,皆当排去之者也;且使满人而知断送满洲桑梓地者为满洲皇族也,知汉族不强满族亦随而亡也,知非建立共和政府,满汉种族之意见终不能融洽也,吾恐汉人虽不革命,满人犹当首先排去其皇族而倾倒其政府矣。

 

文章召,汉、满、蒙、回、藏各族人民互相通“气谊”,通“学业”,互相交流,互相声援,共同组织汉、满、蒙、回、藏民党会,实即共同组织革命政党。[14]


武昌起义爆发,章炳麟立即致函在东京的满族留学生,中称:

 

若大军北定宛平,贵政府一时倾覆,君等满族,亦是中国人民,农商之业,任所欲为,选举之权,一切平等,悠游共和政体之中,其乐何似!我汉人天性和平,主持人道,既无屠杀人种族之心,又无横分阶级之制,域中尚有蒙古、回部、西藏诸人,既皆等视,何独薄遇满人哉![15]     

 

章炳麟明确宣示:“君等满族,亦是中国人民”,这是对同盟会多年来有关宣传的纠误。他不仅阐述了革命党人的民族政策,而且实际上提出了民族平等的思想。武昌起义后,满族,特别是满洲贵族担心汉族报复,纷纷改姓,或姓金,或姓赵,或姓关,但是,除西安满营因闭城固守,并有千余人自地窖中冲出,夺取军装局,因而被歼灭外,各地满人、旗兵大都并未坚决抵抗,汉人也未如清兵入关时一样大肆屠杀异族。[16]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明确提出“五族共和”论,认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方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南北议和中,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迅速通过《清室优待条件》,规定“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岁用四百万两”,“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对皇族,规定“王公世爵概仍其旧”,“皇族私产一体保护”;对满蒙回藏各民族,规定“与汉人平等”,“保护其原有之私产”,“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设法代筹生计”,“先筹八旗生计,未筹定之前俸饷仍旧支放”以及“听其自由入籍”,“原有之宗教听其自由信仰”等。[17]


这些规定,条件优厚、宽大,与邹容在《革命军》中提出的诛杀满人,诛杀满洲人所立之皇帝等主张迥异,对于安定人心、安定社会,促进民族团结、和谐起了良好作用。

 

三 争取列强中立,避免其直接武装干涉,减少阻力

 

当时,革命党人的任务是推翻以满洲贵族集团为代表的君主专制制度,建设崭新的民主主义的共和政体。但是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还有另一个敌人,这就是鸦片战争以来长期侵略中国的列强。人们不可能用两个拳头同时打人。假如革命党人在进行反对清朝统治的民主革命的同时,又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列强的民族战争,势必两败俱伤,各无所成。因此,革命党人决定争取列强中立,以便集中力量,先行打击并推翻清朝的君主专制统治。1897年,孙中山在伦敦和英国人柯林斯合作发表《中国的现在与未来》时,就向世界宣布:“目前我们所需要的援助,仅是英帝国以及其他列强善意的中立。”[18]这可以看作是孙中山最早的对外宣言。1905年,同盟会成立,革命党人创办《民报》,将“要求世界列强赞成中国之革新事业”列为“六大主义”之一。这可以看作革命党人正式的对外政策宣示。当然,革命党人明白,要求列强“臂助”中国革命,这几乎不可能,因此,他们退而求其次,要求列强保持中立。胡汉民分析美国独立和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前例,认为只要革命党人的行动遵守国际法就有此可能。[19]同盟会成立后,革命党人制订《革命方略》,其《对外宣言》声称:中华革命军“对于友邦各国益敦睦谊,以期维持世界之平和,增进人类之福祉”,《宣言》共七条:


1、 所有中国前此与各国缔结之条约,皆继续有效。

2、 偿款外债照旧担任,仍由各省洋关如数摊还。

3、 所有外人之既得权利,一体保护。

4、 保护外国居留军政府占领域内人民财产。

5、 所有清政府与各国所立条约,所许各国权利及与各国所借国债,其事件成立于此宣言之后者,军政府概不承认。

6、 外人有加助清政府以妨害国民军政府者,概以敌视。

7、 外人如有接济清政府以可为战争用之物品者,一概搜获没收。


以上七条,前四条承认列强的既得权益,后三条防止革命发动之后,列强支持清政府。这7条方针后来虽有过某些改动,但始终是革命党人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20]


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迅速发布《刑赏令》,规定“伤害外人者斩”、“保护租界者赏”、“守护教堂者赏”等条。12日,军政府依照同盟会《对外宣言》的基本精神照会驻武昌各国领事,保证清政府此前与各国所订条约继续有效,赔款外债,继续承担,同时宣布保护在华外人财产。


照会发出后,军政府又派人分访各国领事,要求承认革命军为交战团体。这些措施和政策,迅速发挥了使列强安心的作用。


在华外国使节和各国政府密切注视武昌动态。10月11日、12日,美国驻华代办卫里(E. T. Williams)连续报告美国政府,“那里的外国人被认为是安全的,因为革命党人有意避免攻击外国人”。[21] 13日,美国国务卿诺克斯(Philander C.Knox)向塔夫脱(William Howard Taft)总统报告说,这是“中国发生自太平天国革命以来最严重的叛乱。迄今外国人的利益一直受到悉心尊重,这就将这次革命与以前的革命区别开来,并表明了领导层的智慧,努力避免外国干涉的危险。”[22] 14日,美国国务院远东司司长兰斯福德·米勒(Ransford Miller)提出五点政策建议,其中第三条为:“在中国各派之争中保持中立”,第四条为“反对各国单方面进行军事干涉。[23]


在驻汉各国领事团会议上,法国领事罗氏声称,孙中山的革命以改良政治为目的,不能与义和团一样看待,加以干涉。领袖领事、俄国领事敖康夫(Ostroverknov)表示,根据军政府照会,观察革命军实际行动,相信革命军没有任何排外性质。10月18日,驻汉英、俄、法、德、日五国领事照会军政府,同时布告称:“现值中国政府与中国民国军互起战争”,根据国际公法,“外国人无干涉权”,“自应严守中立”。[24]当时,武昌江面有列强军舰20艘,瑞澂要求发炮支援,英国公使朱尔典和驻汉领事葛福等虽明显地同情清政府,但是,英舰并未发炮,美国领事并且拒绝了由外国军舰协助巡护长江的要求。


1911年10月,孙中山接见法国朝日新闻社记者,声称此次革命专对满清,其思想、理论均来自西方文明,“无论立宪主义、自由主义,皆借取于英、法、义、美诸国”,不会发生外交上的“意外冲突”,[25]此后,他陆续访问美、英、法各国政界人士,如,法国参议会议长格利门疏(Georges Clemenceau)、外交部长毕恭(Stephen Pichon)等,也曾托友人向英国外交大臣格雷(E. Grey)致意,争取理解和同情。11月16日,孙中山致电上海《民立报》,声称“已循途东归,自美徂欧,皆密晤要人,中立之约甚固。”[26]


由于革命党人一再声明保护列强在华的既得权益,在革命过程中又严格保护外侨的生命、财产,使得列强既觉得没有直接出兵干涉的必要,也找不到出兵干涉的有力借口。还在1910年7月,美国亚洲舰队司令哈伯特(Hubbard)在分析中国形势时曾经估计:“可以肯定的是,在任何一次暴乱中,迟早都会不可避免地危及美国人的生命和财产,各种保护要求会成为我指挥下的舰队的负荷。”但是,在整个辛亥革命过程中,美国政府却始终没有感到这种需要,美国之外,英国在中国拥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但基于与美国同样的理由,也认为没有出兵干涉的必要。日本陆相石本新六及驻清公使伊集院彦吉都主张出兵干涉,但日本政府顾忌英国反对,只同意由商人出面,向清廷陆军部出售武器弹药。后来因担心共和革命对日本天皇制的冲击,一度怂恿英国政府共同出面,联合美、德、法、俄等国,向革命党人施加压力,令其接受君主立宪方案。[27]但是,英国外交大臣格雷迅速拒绝,声称就政体问题向中国提出建议,或者由列强共同出面,采取哪怕是一点微小的类似压迫的行径,都是重大的冒险行动。[28]日本政府发觉无法改变英国的主意,又不愿因此破裂和英国的同盟关系,便打算采取静观态度。外务大臣内田康哉心灰意懒地电告驻华公使伊集院,声称在此情况下,如“帝国政府不顾两国间之协调关系而单独出面梗阻,亦属无趣”。[29]


革命道路不会是笔直的,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以越坚决、越强硬为好。为了达到革命的总目标、大目标、长远目标,革命党人在某些时期、某些方面可以有某种妥协、让步,提出某些权宜性的政策。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之所以革命,重要目的在于救亡,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自主。他们在辛亥革命时期对列强做了某些让步,但民国建立,时移事迁,条件成熟之后,他们就逐渐提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以至反对帝国主义的口号。这说明,他们当初的对外政策是一种“权宜之计”,目的在于减少阻力,而不是革命派的软弱性的必然的本质流露。


1906年,革命派与改良派辩论时,梁启超曾经提出,民气如火,一旦进行,各地难免会发生闹教案、杀西人一类举动,列强就会出兵干涉,实行瓜分。一旦打起来,列强船坚炮利,中国人不可能和洋人相抗,其结果必然是四万万人被杀尽,至少也将沦为牛马。革命派则认为:当时的列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均势”,“互相牵制而莫敢先发”。如果革命仅限于国内问题,排满而不排外,或者,是一种“正当的排外”,“善守国际法”,列强将会保持局外中立。辛亥革命的事实证明,革命派的估计和分析是正确的。当然,他们不会也没有想到,列强在武力干涉之外,还会采取其它的干涉形式。

 

四  团结立宪派和开明官绅,结成反清统一战线,壮大革命力量。

 

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哀悼死友,憎恶慈禧太后,又系情于被软禁的光绪皇帝,曾企图走上武装抗争道路。一是向外国借兵,一是在国内组织力量,发动起义,企图推翻慈禧太后与荣禄的统治,使光绪皇帝复辟,重回政治中枢。他最初寄希望于两广地区的士绅和会党,后来则寄希望于在两湖地区活动的唐才常。从上书、请愿发展为武装起义,康有为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走近了一大步。但是,康有为感念光绪皇帝知遇之恩,始终不愿和革命党人合作。唐才常的自立军起义失败后,他觉得武装起义的方式牺牲太大,“自是不敢言兵”,一心一意经营保皇会。


梁启超思想较康有为活跃,变迁也快。戊戌变法失败后,他的思想出现向民主共和发展的新趋向。曾联络部分同人与革命党人合作,从而赢得孙中山的好感。1900年,梁启超访问檀香山和美洲,孙中山热情地为他写信介绍。但是,梁启超求稳怕乱,对光绪皇帝余情难断,又受老师康有为的影响和控制,终于难以走上革命道路。他力图调和革命与改良,民主与“保皇”的矛盾。1902年,他创作小说《新中国未来记》,设想在中国建立“大中华民主国”,以光绪皇帝为第一任总统,然后逐渐从汉族中选举第二任总统。他把这种方式称为“名为保皇,实则革命”,认为这种方式易于实行,事半功倍。到檀香山之后,当地兴中会会员受到影响,纷纷改换门庭,加入保皇会。继至美洲,保皇会也大为发展。檀香山和美洲都是孙中山的根据地,兴中会会员大批“变节”的情况使孙中山大为恼火,立即撰写文章,大批“保皇”理论,力图消毒。从此,孙中山遂将保皇会视为不共戴天的敌人,杜绝了与之合作的念头。


1907年,国内立宪运动兴起,海内外的改良派合流,逐渐掀起国会请愿运动。在这一运动中,逐渐形成以制订宪法、召开国会为主要诉求的立宪派。清政府一面镇压,一面顺应时势,允许各省成立咨议局。这样,国内的政治运动取得了部分合法性,立宪派士绅也取得了发表意见,参政、议政的平台。在这一情况下,部分革命党人遂与立宪派合作,表达政治诉求,藉咨议局掩护自身的活动。


权力从来是政治斗争的核心问题。1905年以后,清政府虽然下诏预备立宪,开始实行部分政治体制改革,但是,满洲贵族不想真正让出权力。1911年,清政府宣布成立“皇族内阁”,将权力更多、更紧地控制在皇族手里,同时加紧镇压国会请愿运动。清政府的这些措施暴露了自身改革的虚伪,也激怒了立宪派,增强了部分开明官绅的离心倾向。他们中的部分人由于对清政府的绝望而同情革命、甚至支持革命。这就为革命党与立宪派以及部分开明官绅的合作创造了可能。


革命党与立宪派的合作突出表现在1911年初各地掀起爱国运动中。1911年初,英国派兵占据我国云南边境要地片马。同月28日,云南咨议局通电指出,英国此举“势将北进,扼蜀、藏咽喉,窥长江流域,大局危甚”,呼吁各界共同抵制。2月7日,云南咨议局集会,成立中国保界会。此际,英法合办的隆兴公司强索云南七府矿产开采权,法国借口保护铁路,而陈兵滇边,沙俄借修订《伊犁条约》之机,企图攫取新疆、蒙古等地的多种权利。因此运动迅速发展为包括拒英、拒法、拒俄在内的具有多重内容的爱国运动。运动得到贵州、江苏、福建、山西、江西等各省咨议局的响应。5月12日,各省咨议局联合会在北京开幕,以湖南咨议局议长谭延闿为主席,湖北咨议局议长汤化龙为审查长,提议编练民兵,保卫边疆。6月24日,联合会通过有湖北咨议局副议长张国溶起草的《通告全国人民书》,全面抨击“皇族内阁”。


留日学界一向是近代中国反帝爱国运动的策源地。2月15日,留日学生1200人集会,同盟会员刘揆一等提议竭力设法警告内地及各省咨议局,拒绝俄国要求,同时,动员各省咨议局成立独立机关,组织国民军,以防外敌。27日,中国留学生总会致电上海《民立报》及全国21省咨议局,要求召开会议,组织国民军,以救危亡。3月5日,留日学生成立中国国民会,推派代表分往21省活动。4月18日,代表陆续归国,联络咨议局、及商会等民间合法团体,展开活动。


例如,浙江留日学生代表俞景朗等归国后,首先访问浙江咨议局议长沈钧儒,动员他与同盟会会员陈布雷、许炳堃、褚辅成等组织全浙国民尚武分会。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实现了革命党和立宪派的联合。[30]


四川保路运动的领导者蒲殿俊、罗纶、邓孝可都是立宪派,同盟会员龙鸣剑、朱之洪等积极参加了这一运动,他们“外以保路之名,内行革命之实”,将各地的保路同志会作为斗争平台,借以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暗中鼓动革命。所以当七·一五成都血案发生之后,保路同志会立即转变为保路同志军,遍及全川的人民大起义立即爆发。


革命党是革命的倡导者,立宪派是地方开明士绅的代表。二者结合,就构成了足以左右形势的力量。武昌起义,由作为革命党人代表的士兵发动,由作为立宪派首领的汤化龙支持和襄助。


嗣后,各省相继独立,在这一过程中,立宪派分子,如湖南的谭延闿,开明的地方官吏,如江苏的程德全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四川独立后,成都社会秩序一度陷入混乱。自同盟会会员、原陆军小学堂监督尹昌衡被推为四川军政府都督,立宪派的罗纶被推为副都督后,成都局势就趋于稳定。


1912年1月,广东曾发生部分同盟会人仇杀“保皇党”事,章炳麟致函孙中山,要求给予当年的保皇党以自新机会。孙中山立即致电陈炯明及各省都督,声称“今兹南纪肃清,天下旷荡,旧染污俗,咸与维新。法令所加,只问其现在有无违犯,不得执既往之名称以为罪罚。”显然,在革命高潮中,或在大局底定之后,对旧时的敌对者持“咸与维新”,既往不咎的政策有助于使“海隅苍生,咸得安堵”。[31]

 

五  利用袁世凯,“先成圆满之段落”,避免南北相抗,长期战争

 

在清末新政中,袁世凯卓有成绩。他又拥有北洋新军,成为清政府中罕有其匹的强人。


1909年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相继去世,载沣摄政,为了减少威胁,突然以有“足疾”为名将袁世凯开缺回籍。他表面上在家乡养病钓鱼,而心中深藏着对满洲贵族的强烈不满。武昌起义爆发,清政俯于窘迫无奈之际,再度起用袁世凯,赋以大权。11月1日,奕劻“皇族内阁”总辞职,袁世凯出任内阁总理大臣。一时间,袁世凯成为一身系天下安危的重要人物。他一面调派其所掌握的北洋新军三万多人南下进攻革命党人,一面派人到武昌谈判,进行收抚。


武昌的革命派认识到袁世凯和满洲贵族之间的矛盾,一开始就想利用这一矛盾动员袁世凯反正。11月9日,黄兴致函袁世凯,建议他华盛顿、拿破仑之资格,出面建华盛顿、拿破仑之事功,直捣黄龙,灭此朝食。黄兴表示,只要袁做到了,全国各省人民都将“拱手听命”。11日,袁世凯的代表刘承恩、蔡廷幹到武昌谈判,宋教仁建议袁“转戈北征”,声称“将来自可被举为大总统。”12月3日,到汉口组织临时政府的各省代表决议,如袁世凯反正,当公举为临时大总统。[32]20日,黄兴派顾忠琛为代表与直隶陆军学堂总办廖宇春谈判,议决“先推覆清政府者为大总统。[33]从欧洲赶回中国的孙中山也注意到了这一动向。12月21 日,孙中山到达香港,已经就任广东都督的胡汉民偕廖仲恺到港迎接。胡邀孙留在广东,孙则要求胡同赴上海、南京。双方争论了一天。胡认为袁世凯居心叵测,首鼠两端,建议孙留粤练兵,徐图大计。孙中山称,沪宁在前方,自己不可不身当其衝。如不亲到当地,一切对内、对外大计,无人主持。他说:“今日中国如能以和平收革命之功,此亦足开世界未有之例,何必言兵。”他表示:[34]袁世凯虽不可信,但利用他推翻清廷,“胜于用兵十万”。“纵其欲继满洲以为恶,而其基础已远不如,覆之自易。故今日可先成一圆满之段落。”[35]胡汉民为孙中山的远见所折服,命陈炯明代理广东都督职务,自己随孙北上。


战争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孙中山发动武装起义,目的在于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建立共和政体。倘使和平手段可以达到这一目的,自无使用战争这一手段的必要。在港时,孙中山致电日本横滨华侨,内称:“吾党组织之革命军,今对于满朝已经休战,将移而至媾和谈判。吾党之希望虽素不在媾和,而亦并非全不欲和,战亦非吾目的也。吾党素志之共和政体,近已由议和谈判之结果,可见其成立矣。更望诸君大表同情,注视其成行。”[36]


革命,革命战争都需要巨额财政支持。10月12日,孙中山在美国得到武昌起义消息。14日,德国《每日报》即刊出孙中山给英国金融界的信,企图从伦敦得到大约500万卢布的借款。10月20日,孙中山到纽约,除宣扬中国革命,争取美国朝野同情外,另一任务,就是力谋借款,支援国内战争。31日,他致函美国人荷马李,声称“如得财力支持,我绝对能控制局势。”“贷款是必要的”。[37]此后,孙中山到英国,到法国,都企图为进军北京和建立新政府筹措经费。在英国,孙中山也曾向《滨海杂志》记者发表谈话,认为中国“恰似一座干燥树木的丛林,只需星星之火,就能腾起熊熊的火焰。这火星便是我所希望得到的五十万英镑。”[38]他向四国银行团主任商量借款,该主任答以在新的中国政府成立后才能开议。在法国,他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经理西蒙会晤,探询以矿税、土地税为担保取得借款的可能,遭到拒绝。这样,他在回到上海,面对以为他携带大量资金的记者,只能回答:我没有一份钱,我带回的是革命精神。

孙中山同意与袁世凯和谈,和他权位观念淡薄有关。11月16日,他在致电上海《民立报》时就宣称,总统自当推举黎元洪,如黎元洪推袁世凯,“合宜益善,总之,随宜推定,但求早固国基。满清时代权势利禄之争,吾人必久厌薄。”他在伦敦时也曾发表谈话,表示“不论我将来成为全中国名义上的元首,还是与别人或那个袁世凯合作,对我都无关紧要。”[39]


孙中山到达上海、南京后,一方面准备北伐,一方面同意与袁世凯和谈,并且最终以和议结局。孙中山这样做,固然因为革命军财政困难,无法支持长期战争。但是,也和他的“以和平收革命之功”,尽力减少牺牲、破坏的想法相关。


革命免不了流血、牺牲、破坏,但是,在可能条件下,要尽可能减少流血、牺牲和破坏的烈度。1911年10月20日,孙中山远在纽约,听说广东革命党人准备进攻广州,为避免大规模的“流血”,就曾致电两广总督张鸣岐,要他“速率所部反正,免祸生灵”。[40]孙中山这里提出了一条重要的原则,值得人们尊重、记取。革命的终极目的是解除人民痛苦,为人民造福,自然,在可能条件下,要尽量减少革命或战争给予人民的苦难。1912年1月4日,孙中山复电袁世凯,重申上述原则,电称:“文不忍南北战争,生灵涂炭,故于议和之举,并不反对。”“倘由君之力,不劳战争,达国民之志愿,保民族之调和,清室亦得安乐,一举数善,推功让能,自是公论。”[41]当年,革命党人与袁世凯议和,迫使清朝皇帝退位,避免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恶战,极大地降低了流血、牺牲和破坏的烈度,使中国的政体平稳转型,自然有其积极意义。


南北议和过程中,曾有部分革命党人强烈反对。南社的柳亚子等人在上海《天铎报》连续发表文章,与当时已成为南京临时政府机关报的《民立报》论战,阐述议和的不当与不智。柳亚子指出:“袁之为人,专制锢毒,根于天性,与共和政体,无相容之理。”又指出:袁世凯“一方面借民军势力逼胁虏廷,而另一方面又挟虏廷名号劫制民军,俾虏廷退位与南都临时政府取消,同时并行,彼得坐收渔人之利,由大总统而进为大皇帝。”[42]柳亚子对袁世凯的上述认识,可谓如见肺肝。为了防制袁世凯“继满洲以为恶”,孙中山等人也曾提出过一些“监控”措施,例如要求袁世凯离开其老巢北京,到南京就职等,然而,在袁世凯略施小技,加以破解后,革命党人就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控制袁世凯了。虽然,袁世凯后来复辟帝制,但他只当了83天皇帝,次年的张勋复辟也只闹了12天,完全应验了孙中山在香港时对胡汉民所讲的那段话:“其基础已远不如,覆之自易。”

 

三  共和告成,完成了一个“段落”,但还留下了许多未完成的“段落”

 

清朝皇帝退位了,民主共和制度建立了,这是辛亥时期革命党人为中国历史所建立的伟大功绩,也是孙中山为中国历史建立的伟大功绩,值得中国各族人民永远纪念。但是,孙中山说得很清楚,他只是“先成一圆满之段落”,“段落”不是文章。孙中山只是为“振兴中华”这篇大文章开了个头,写好了第一段。孙中山在他革命的起始阶段,曾经将中国当时的司法比喻为希腊神话中国王奥吉亚斯的“牛圈”,养了三千头牛,三十年中从不打扫,粪秽堆积如山。实际上,中国的皇权专制地主小农社会也是这样的“牛圈”。辛亥革命胜利得快,代价小,自然难以一下子清除奥吉亚斯“牛圈”中的全部“粪秽”,中国的面貌也难以一下子焕然大变。以专制制度为例,有形的皇权专制主义被推翻了,但是,无形的没有皇帝的专制主义却始终是近、现代中国史上难以消除的痼疾。人们不再匍匐在皇帝脚下山呼万岁了,但是,在某个时期却又响起了“万寿无疆”、“万寿无疆”、“万寿无疆”的口号。回眸百年,孙中山的遗言并没有过时:“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1]《许宝衡日记》,第1册,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88页。

[2]《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版,第105集。

[3]《孙中山三赴纽约》,《近代史资料》总第64号。

[4]《乙丙之际著议第七》,《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页。

[5]《东方杂志》第4期。

[6]《中国旬报》第19期。

[7]《苏报》,1903年4月11日。

[8]《孙中山年谱长编》第343页。

[9]《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25页。

[10]《民报》第19期。

[11]《民报》第21期。

[12]鸿飞《对于要求开设国会者之感喟》,《河南》第4期。

[13]侯声《博爱主义》,《南报》第3期。

[14]日本外务省档案,参见拙作《从排满革命到练满革命》,《晚清史事》,第424-426页。

[15]《革命逸史》第5集,第232页。

[16]郭孝成《陕西光复记》,《辛亥革命》六,第41-42页。

[17]《辛亥革命》八,第185-186页。

[18]《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106页。

[19]胡汉民《〈民报〉之六大主义》,《民报》第3期。

[20]参见拙作《读孙中山致纽约银行家佚札》,《晚清史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85-386页。

[21]William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ober 11、12, 1911, RDS.转引自崔志海《美国政府与清朝的覆灭》,《史林》,2006年第5期,以下同。

[22]Knox to Taft, October 14, 1911, RDS.

[23]Miller to Knox( memo), October 14, 1911, Knox Papers, see: JamesReed, The Missionary Mind and American East Asia Policy, 1911-1915(Cambridge,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 p. 115.

[24]杨玉如:《辛亥革命先著记》,第103页;参见李云汉《中国近代史》,台湾三民书局2009年第4版,第146页。

[25]《驻美使馆书记生周本培报孙中山与法记者谈话记录》,《历史档案》1985年第1期。

[26]《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46页。

[27]《内田外务大臣致山座驻英临时代理大使电》,《日本外交文书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319页。

[28]《山座驻英临时代理大使复内田外务大臣电》,《日本外交文书选译》,第328页。

[29]《内田外务大臣复伊集院驻清公使电》,《日本外交文书选译》,第326页。

[30]以上论述,参阅拙作《1911年的拒英、拒法、拒俄运动》,《晚清史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1]《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7页。

[32]《湖北革命知之录》,第391-392页。

[33]廖少游《新中国武装解决和平记》,《辛亥革命资料类编》第351-366页。

[34]许师慎《孙中山先生自美经欧返国》,》,《革命开国文献》第一辑,史料三,“国史馆”1996年版,第2061页。

[35]《胡汉民自传》,《革命开国文献》第1辑,《史料》1,台湾“国史馆”1995年版,第140-141页。

[36]《申报》,1911年12月27日。

[37]《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44页。

[38]《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88页。

[39]《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68页。

[40]《孙中山年谱长编》,上策,第563页。

[41]《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页。

[42]参阅拙编《柳亚子民初反议和文选》,《近代文学史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93-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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