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刚闭幕,就有人在卖“金牌”了?

文摘   2024-08-15 18:52   广东  


北京时间8月12日凌晨

巴黎奥运会迎来闭幕时刻

但在社交媒体上

奥运会带来的体育热情仍在持续中

大家甚至能看到

“商家在电商平台

公开销售‘巴黎奥运会奖牌’”的情况

奥运奖牌能作为商品出售吗?

据媒体报道,近日,电商平台上有不少商家销售“巴黎奥运会奖牌”,单块重量为334克,与真实奖牌重量相同。尽管价格不等,但页面显示的商品规格大同小异,均采用锌合金材质。

(公开资料显示,巴黎奥运会金牌由523克银和6克金组成,同时奥运奖牌上还有一块来自埃菲尔铁塔的旧铁件。)

此外,还有不少电商商家专门售卖历届“奥运会奖牌”,搜索关键词可淘到大型体育赛事“奖牌”。

仿制奖牌真的可行吗?

普法君普法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第四条规定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第五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一)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三)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六)其他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第六条规定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外,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元素开展活动,足以引人误认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因此,商家仿制奥林匹克金牌并销售,已经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的专有权。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行为作出处理。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奥运奖牌的图案和外观设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受到保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商家擅自仿制并销售等行为,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图片来源: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普法君提醒

从电商平台的评论来看

大部分消费者购买奖牌

大多出于收藏或激励孩子的目的

(消费者评论截图)


在此,普法君要提醒商家
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奥林匹克的标志
随意仿制、销售奥运奖牌
即使在商品图片中
标注“普通纪念品”的字样
也不能降低侵权风险
一旦构成侵权
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素材来源 | 中国青年报、南都周刊、国是直通车、第一财经、中国市场监管报

投稿邮箱|szspfb@163.com

运营单位|深圳特区报

主编|刘杰

责编|陈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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