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故事丨轻信花钱“找关系”,“捞人”不成反被骗

文摘   2024-08-09 18:13   广东  

亲人违法被刑拘了
急于找人疏通关系意欲“摆平”
这时有人主动联系称
可以花钱“捞人”
然而,这种不正当方式真的可行吗?



01

亲人被拘,竟想花钱找“关系”

2020年11月5日,小可的妹妹小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张大得知后认为有利可图,便通过生意伙伴找到小可,称自己能够找人让小爱取保候审、免除起诉。人急悬梁的小可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马上同意了花钱疏通“关系”。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免除起诉,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


02

被托人层层“转包”连环骗

收到小可的转账后

张大找到王二

给钱让其找人“办理”

王二再找到李三“办理”

李三又找到赵四委托“办理”

小可先后通过转账、现金支付人民币各150万元给张大等人,共计人民币300万元。

(示意图)

  • 张大收到款项后分多次现金给付王二,从中截留人民币约35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和还债。

  • 王二截留人民币约15万元后将剩余款项给付李三、赵四二人。

  • 李三收到款项后,从中截留人民币约40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和还债。

  • 赵四收取剩余约200万款项后,除聘请律师参与诉讼外,并无所谓“特殊渠道”疏通关系。

就这样,几个人都认为自己的骗局天衣无缝,可以瞒天过海、高枕无忧了;而小可还被蒙在鼓里,每天期盼着妹妹早日释放。


03

亲人出狱方知被骗

2021年3月底,小爱因积极退赔300万元被依法取保候审,后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这时张大便对小可宣称,小爱被取保候审是他们的功劳,下一步“动作”就是让小爱提前出狱,小可因此对张大深信不疑。但是小可怎么都没等到妹妹提前出狱的那一天,直到小爱服完所有刑期、刑满释放后,小可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诈骗于是立即报警。

2023年1月9日,张大接到派出所电话联系后到案,并退赔3万元。12月4日,法院判决张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小可剩余损失32万元。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则另案处理。





普法君提醒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请托型”诈骗案件“请托型”诈骗,是指犯罪行为人以编造身份背景、人脉关系等方式虚构特殊办事能力,通过接受他人请托办理相关事项,以“办事费”“请托花销”等名义骗取他人财物的诈骗类型。
而这种“请托”行为的背后,往往潜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与道德危机,其本质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秩序的严重侵蚀,特别是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包庇与纵容,其危害不容小觑。

(图源网络)
首先,“请托”行为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破坏了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当一些人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时,他们不仅剥夺了他人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成功的机会,还破坏了社会公平的基石,让整个社会风气趋于功利化、虚伪化。
其次,“请托”行为往往与腐败现象紧密相连,成为滋生权钱交易的温床。部分公职人员或拥有特定资源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关系网,干扰司法公正,为请托者谋取私利,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

最后,普法君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切勿寄希望于“找关系”“靠熟人”等不正当手段来减轻或逃避法律责任,妄图通过说情打招呼干预司法,逾越法律边界;更不要轻信他人可以“走后门”等各种说辞,从而落入骗子精心编制的圈套!


本文改编自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杨叶律师办理案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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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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