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网络)
由于老纪突然离世,没留下遗嘱,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来判定。一般来说,法定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和子女,但老纪的父母早已离世,只剩下配偶和子女,并且老纪和前妻还有个女儿,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应该由前妻的女儿、瑶瑶、瑶瑶的儿子三个人继承老纪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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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遗产处理过程中,出现了所有人都未曾想到的一幕——老纪前妻的女儿一纸诉状,将瑶瑶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瑶瑶和老纪的婚姻无效。原来,瑶瑶的爷爷和老纪的母亲是亲兄妹!因为瑶瑶母亲改嫁,瑶瑶自小就不和父亲那一脉联系,所以才对这层关系一无所知。老纪前妻的女儿认为,瑶瑶与老纪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不应当结婚的,即使结婚了,也应该是无效的婚姻。因此,瑶瑶不能作为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
真相真的是这样吗?让我们梳理一下:我国现行的亲等计算法受传统习惯的影响,采用很独特的代次实体计算法,本人算一代,父母又算一代,祖父母、外祖父母再算一代,也就是说,从自己到爷爷那一辈,就是三代了;那两个的亲等如何计算呢?找到双方共同的长辈直系血亲后对二者的代次进行比较,同者从一,不同从大。
(示意图)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本案中老纪的母亲和瑶瑶的爷爷系亲兄妹关系,瑶瑶与老纪属四代旁系血亲关系,双方登记结婚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婚姻关系有效。原告的诉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普法君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本文改编自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杜洪硕律师办理案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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