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小伙搀扶摔倒老人被诬陷殴打,警方还原真相!

文摘   2024-08-28 19:17   广东  

近日,江西抚州
17岁的孟欣轩骑车外出
在路上远远看到有老人摔倒在地
小孟立马停下车
发现老人头上还有血迹
随即上前把老人搀扶起来
并用老人手机联系其家属
老人家属赶来后
小孟向家属解释相关情况
却被情绪激动的老人
推搡并多次掌掴
双方争执不下
小孟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01

好心搀扶

却被多次掌掴


当日13时许
南城县公安局建昌派出所民警
接警后到达现场
见到小孟正被一群人纠缠、推搡
民警将双方分开
一名老人全身上下酒味浓重
指着自己头上的伤告诉民警
是被小孟骑车撞倒后摔伤的
老人家属则执意要求小孟
陪同其父亲到医院检查
赔偿相应的费用

双方争执不下

由于事发地是监控盲区
一时之间无法证明小孟是否清白
在询问老人伤情无大碍后
民警将当事双方带至派出所
做进一步调查

02

调取监控
终得真相大白

“摔倒的老人全身上下酒味

会不会真的另有隐情?”

民警心里也犯了嘀咕

必须搞清事实真相!

在走访附近的地网监控后

民警在附近一家酒店停车场

找到了证明小孟清白的视频影像

事情经过终于得以还原:
当天这名老人喝多了酒
在人行道上行走时没站稳
摔倒在了路边,把头摔伤了
小孟确实是在老人倒地之后才赶到
并且将老人扶起
见义勇为的行为


真相大白!
老人家属看了监控后
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向小孟连连道歉、表示感谢
并向其赔偿了医药费等


让我们一起
为17岁的小伙孟欣轩点赞
也为警方点赞!
善良不应被误解
正义终究会得到伸张



普法君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素材来源人民日报

投稿邮箱|szspfb@163.com

运营单位|深圳特区报

主编|刘杰

责编|杨立维

往期回顾


深圳普法
以权威声音、主流价值,传播法治正能量,推动法治进步,让守法成为一种行为习惯,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