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第二届破产法治研讨会精神和刘贵祥专委讲话要求,认真履行好重庆高院商事审判条线监督指导职责,12月16日上午,重庆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带领民二庭同志赴重庆破产法庭开展调研。期间,重庆高院民二庭负责人通报了全市商事审判条线质效情况,重庆破产法庭负责人重点报告了重大破产案件、涉“三攻坚一盘活”案件、以及长期未结案办理情况。
针对当前破产审判面临的制度供给不足、系统思维运用不够、破产社会认知度认可度仍然较低、反映破产立案难、利用破产逃废债、风险防化能力和廉政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困难和问题,特别在正值破产法庭成立五周年、岁末年初的重要时点,海龙副院长以“守正创新,持续做好破产审判工作”为主题,提出六点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理论武装,提升破产审判理念与能力。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的重要文章《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守正,即守住公平正义,体现为公正高效办理每一个案件;创新,即在机制方法上有新突破,以创新的机制提升破产审判整体效能。要坚持破产审判理念现代化先行,秉承出清与拯救并重理念,促进市场要素资源高效配置;要树立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导向的理念,维护好金融生态;要注重穿透式思维在破产审判中的运用,尽最大努力防范和打击企业利用破产逃废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能力的五点要求为根本遵循,着力提升破产审判队伍法律政策运用、防控风险、群众工作、科技应用和舆论引导五项能力,切实做好破产审判工作。
二要坚持系统思维,强化统筹协调。要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依法受理破产案件。要用好府院协调机制,处理好府院联动关系,扬长避短,增强府院联动实际成效。要协调好破产程序与民事、刑事程序以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之间的关系。重庆五中院要抓好统筹,建立由重庆破产法庭牵头,与其他审判业务庭及辖区办理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基层法院之间的联席会议机制,通过每半年定期协调,有效消除衍生诉讼等其他案件对破产案件办理的制约。要进一步明晰破产审判权力边界和管理人职责范围,平衡好债权人、投资人、管理人、债务人等各方利益诉求,实现破产审判公正与效率双提升。
三要注重防化风险,提升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要精心办好重大敏感案件,做到审理过程依法依规,实现办理结果公平公正。要严格依法办理“三攻坚一盘活”国企破产案件,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要紧抓长期未结案督导,严控长期未结案数量,切实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要注重对重大信访风险的防范化解,对可能引发重大信访问题的案件要高度重视,及时报告、妥善应对,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要精心谋划发展,持续推动破产审判现代化。要以重庆破产法庭成立五周年为契机,全面总结和精心谋划破产审判工作,统筹组织好新闻发布会和典型案例发布,充分展示重庆法院破产审判现代化重要成果。要精心筹备重庆破产法庭成立五周年暨破产审判现代化研讨会相关活动,邀请最高法院和全国破产审判理论和实务领域专家、学者,共同探讨破产审判现代化新路径,为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提供重庆经验、贡献重庆智慧。
五要重视作风纪律,确保清正廉洁。破产案件不同于普通商事案件,涉及多元主体、多边利益,更要严格坚守法律底线,落实好最高法院《关于切实落实破产审判廉政风险防控的通知》等要求,以及重庆法院《关于规范破产审判确保廉洁司法十条意见》,特别是在管理人选任和履职等重点环节,严格选任程序和履职要求,切实以廉洁司法保障破产审判公正高效、公开透明。
供稿:江 河、宋亚君
编辑:伍云嫦、白 云
供图:陈 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