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破产法庭助力第八届西部破产法论坛圆满举行

文摘   其他   2024-11-13 11:29   重庆  

2024年11月9日,由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破产法庭承办的“第八届西部破产法论坛暨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重庆召开。共有来自全国各地高等院校、法院系统、管理人协会、相关社会中介机构等破产理论界、实务界学者专家400余人参加本届论坛。

孙海龙副院长开幕致辞并作主旨发言

重庆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在开幕式上致辞并作题为“关于破产审判现代化的几点思考”的主旨发言。他指出,在中国式现代化这一宏大目标指引下,破产审判现代化肩负着时代赋予的重任,并从理念、体系、机制、能力四个现代化分享了对破产审判现代化的认识和理解。一是破产审判理念现代化,要坚持以高水平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理念,以有为司法促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理念,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导向的理念,以“双赢多赢共赢”为格局的理念。二是破产审判体系现代化,需要完备的破产审判制度体系,专业化的破产审判组织体系,全方位的破产审判监督体系和坚强有力的破产审判保障体系。三是破产审判机制现代化,需要健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构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完善管理人履职机制,健全“伟大判决”培育产出机制。四是破产审判能力现代化,要求从事破产审判的干警具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和舆情引导能力

吴洪专委作主旨发言

重庆五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吴洪以“预重整制度的重庆实践与探索”为题作主旨发言。介绍了重庆五中院先后制定完善的三个预重整制度,经历了从“法院适度介入”,到“法院细化规则”,再到“法院不直接介入”三个不同阶段。第一阶段以“四项创新”初构预重整制度框架;第二阶段以“一完成三基本”细化预重整规则;第三阶段以“聚焦庭外重组”实现制度全面更新。现行的《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对预重整制度“提档升级”:一是预重整程序的启动更加便捷,法院对预重整备案登记仅作形式审查,不作立案和编立案号;二是预重整制度的定位更加清晰,明确预重整庭外重组的基本属性,法院的角色转变为规则的制定者和后端的监督者;三是预重整辅助机构的中立性更加突出,预重整辅助机构并不当然被指定为管理人,需要征得主要债权人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同意;四是重整计划的批准路径更加丰富,预重整转入重整程序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可以直接批准重整计划,不再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刘玉妹庭长作主题发言

重庆破产法庭庭长刘玉妹以“探索小微企业破产审理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题作主题发言。首先,谈到了小微企业破产审理机制的改革背景。其次,介绍了小微企业破产审理机制的重庆模式,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附条件的默示表决规则,二是出资人权益适当保留规则,三是程序转换机制简化,四是破产协同易审平台运用。最后,提出了目前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展望。

重庆五中院干警发言

重庆五中院办公室副主任徐良、民二庭副庭长上官俊峰、重庆破产法庭副庭长陈秀良、刘杰、周爽分别担任不同主题研讨单元主持人和与谈人。重庆破产法庭法官助理吴跃辉、王文鑫分别以“破产衍生诉讼中发起人对出资人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标准”和“探析破产程序中生态环境损害之债的清偿顺序”为题作主题发言。

论坛现场

重庆破产法庭作为论坛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筹备、积极参与,助力本届论坛成功举办。与会嘉宾纷纷表示,本届论坛不仅让大家分享了诸多前沿理念和宝贵经验,更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让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破圈”从业者们得以畅所欲言、碰撞思想,期待明年再聚重庆。


供稿:伍云嫦

供图:西南政法大学

编辑:吴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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