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房地产开发商未及时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登记,隐匿并变卖财产,逃避执行,被执行人王某的自作聪明差点把自己送入大牢。
2018年,王某向李某借款3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并由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武汉某消防工程公司提供担保,但由于其经营不善,未能按期偿还,李某将王某夫妻和武汉某消防工程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夫妻共同向原告李某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相应利息,被告武汉某消防工程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强制执行,东西湖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并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夫妻和武汉某消防工程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同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均无大额银行存款,无车辆及房产登记信息,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近日,申请人李某发现新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王某夫妻有一处房产,由于开发商未及时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导致该房产在案件执行期间未能被查询处置,王某夫妻不仅刻意隐瞒,还将该房产以70万元的价格出售,所得款项亦未用于履行生效判决。王某不如实申报房产,且有隐藏、转移、变卖名下财产的嫌疑,导致生效判决不能执行,东西湖法院执行局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请东西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某到案后,对其逃避执行的事实供认不讳,深感后悔:“法官同志、检察官同志,我不是故意不还钱,确实是这几年生意难做,我的消防工程公司有好几笔工程款和别的债权没有收回来,我一直苦苦支撑公司,也是为了坚持经营才有赚到钱还清债的机会。这次我深刻认识到隐瞒财产,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恳请法院、检察院给我改过的机会。”
东西湖区法检两家共同审核王某提交的债权资料,并且帮助其厘清债权债务。结合王某及武汉某消防工程公司经营情况,提出分期还款建议,王某与武汉某消防工程公司就分期还款作出书面承诺,并当即支付第一笔分期款10万元,申请执行人亦出具收条且书面同意分期还款计划,该执行案件终结。后公安机关亦撤回了提请批准逮捕意见。
此次法检两院携手,既有力维护了生效判决的法律权威,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还合理减少了对被执行人尤其是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源源不断的活水才能带来生机,有望营利的企业在生死存亡之际亟需扶一把的支持,这是“一体履职、法检护企”的一次成功实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东西湖区法院始终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引领,积极联合区检察院,扎实推进“一体履职、法检护企”工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供稿:执行局
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