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当婆婆在幸福食堂摔倒后······

文摘   2024-08-18 19:51   湖北  

“王婆婆在幸福食堂摔伤了,食堂没有赔钱,都闹上法院了!”

“那我不去食堂吃饭了,等他们扯皮搞清楚了再说。”

东西湖法院将军路法庭法官崔亚斐一行刚走到某小区幸福食堂门口,就遇上在门口聊天的一对老人,他们看见身穿制服的法院工作人员走来,对视一眼就匆匆离开了。

“崔法官,你们快点把案子解决了吧,自从发生了那次事故,来吃饭的人越来越少了。”幸福食堂的老板李大姐满脸愁容,委屈的快哭出来了。


(图片源自网络)

2023年,李大姐承接了东西湖某小区的幸福食堂,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化运营、公益属性、综合监管”原则,幸福食堂物美价廉,并且针对老年人还有用餐8折的优惠,餐品干净卫生,工作人员热情细心,开业以来受到小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更是成为不少老年人的家庭食堂。年过七旬的王婆婆就是食堂的忠实顾客,一周至少有三、四天都在食堂就餐。

(图片源自网络)

这天王婆婆刚吃完饭,起身离开时不小心被桌椅绊倒,当场摔倒在地动弹不得,李大姐等人连忙叫来救护车,众人七手八脚帮忙把王婆婆抬上车送去医院,救护车“呜哇呜哇”地开走,李大姐心上的愁云却一留就是好几个月。

王婆婆经医院诊断,系右侧股骨颈骨骨折,不仅要做手术还需要静养几个月。住院期间,王婆婆的家人和李大姐多次协商赔偿,但是双方差距太大,最终王婆婆一纸诉状将幸福食堂告上了法院。

东西湖法院将军路人民法庭受理了该案,承办法官详细阅读卷宗,发现案子虽小,想要处理好却不容易。原告王婆婆70高龄遭此一劫,花费了不少医疗费,身心也都受到了一定伤害,不仅要尽快解决赔偿问题,还要疏通老人家的心结。另一方面,被告幸福食堂作为利民便民的公益食堂,既要让其承担相应的责任,还要保障其能更好地服务小区居民。让经营者安心干生产,让颐养天年者安享晚年,这才是本案需要实现的最终目的。

带着这样的使命,法官多次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验,走访证人,还原事发经过。同时与李大姐一起检查幸福食堂的桌椅设施,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幸福食堂更换和加固就餐桌椅。“李大姐,您认真经营幸福食堂,既能有稳定的收益,又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卫生可口的饭菜,原本是一个双赢的好事情。这个纠纷如果不处理好,对食堂的声誉、经营都会有直接的影响。食堂的桌椅摆放不固定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王婆婆为了治疗遭了不少罪,这么大年纪也实在是不容易。咱们幸福食堂本身也有公益性质,更加要积极主动的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希望您考虑一下,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一番法、理、情的细致分析,让李大姐频频点头,表示一定会积极协商,争取早日和解。

幸福食堂的工作做完,承办法官又登门拜访了在家休养的王婆婆一家。“法官,我这大年纪还要做手术,真是把我吓的够呛,现在虽然恢复的还可以,但是腿脚还是没有以前麻利了。”王婆婆说起这次事故,还是心有余悸。法官详细了解了王婆婆的康复情况,推心置腹的做起调解工作,细致解读法律关于事故责任划分的规定,介绍幸福食堂事故发生后做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分析了案件的诉讼成本,最终王婆婆和家人都表示愿意调解。

近日,王婆婆与幸福食堂达成和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35,000元赔偿金也全额履行完毕。幸福食堂又恢复了往日红红火火的热闹光景。


群众事情无小事。将军路人民法庭坚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供稿:将军路人民法庭

编辑:政治部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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