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农民兄弟卖了110万元的玉米之后······

文摘   2024-11-11 18:09   湖北  


“王总,今天这个协议签订之后,你们公司一定要按照协议自觉履行。年底了,不能让农民兄弟们空等一场。”

东西湖法院走马岭人民法庭一号审判庭里,承办法官李金文再三叮嘱某生物公司负责人,王某一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一边连连点头:“李法官,你放心,我们肯定信守承诺。”

另一边,某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某正在执行员陈骋的指导下办理申请解封的手续。一起涉农业经济纠纷案件通过“审执一体化”成功化解。



老刘是东西湖区走马岭集镇开展新农村建设后先富起来的农业经营领头人,“过去我们只知道埋头种地,不会主动为农产品找销路。我们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想帮助农民兄弟把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卖个好价钱。”2016年,老刘和几个农民朋友一起成立了某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多年从事农产品经营积累的经验,合作社为武汉市及周边城市的农民兄弟们提供了专业的农产品销售渠道。

2024年5月,某地玉米大丰收,地里几百吨玉米销路难找。老刘经过对比,选择了收购价格较高且经营状况较好的某生物公司,将这批玉米成功销售完毕。然而某生物公司支付了第一期合同款后,剩余110万元货款迟迟未付。合作社多次催要无果,只得起诉。

东西湖法院走马岭人民法庭受理了这起案件,由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较简单,审理过程中被告某生物公司始终坚持无力付款,未能达成调解。为了保护农民权益,李金文加快审理进度,庭审后立即作出判决。然而,合作社虽然胜诉了,想顺利要回玉米款却不是易事。

眼看判决书规定的付款时间过去了大半个月,生物公司还是分文未付,老刘气愤难耐:“他们再不付款,我们就去申请强制执行。这都是农民兄弟的血汗钱!”生物科技公司的王总也是一肚子苦水:“李法官,不是我们不想付钱。现在的确是资金方面有困难。因为这个案子的保全,我们账户也被查封了,公司经营、申请贷款都受到了影响。希望法院能再协调一下。”

面对农业合作社主张不付钱就不解封,生物科技公司不能一次性付款又亟待解封账户的僵局。李金文发挥人民法庭审执一体化优势,联合院执行局,组织双方进行了执行前调解。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详细说明了裁判文书效力和进入执行后的流程,并将强制执行的后果进行了推演,最终生物科技公司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次性支付了60余万元货款,余款分期支付,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同意解除对生物科技公司的保全措施。



东西湖法院在辖区西部农业发展区域建设走马岭人民法庭,旨在通过打造集立案、审判、执行职能于一体的人民法庭,为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矛盾不出本地,案件不出法庭,就地解决。”

下一步,东西湖法院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发有为”的重要要求,找准法院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在乡村法治建设上持续发力,为加快建设产城融合的“中国网谷”作出更大司法贡献。



供稿:走马岭人民法庭、执行局

编辑:政治部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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