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西湖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充分运用“保全+调解”,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某建材公司从起诉到全部收回尾款仅用时20天。
被告某工程公司因建设工程需要,与原告某建材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供应完混凝土后,被告仅支付了部分货款,余款10万元一直未支付。原告起诉至东西湖法院,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货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13万余元。
“被告尾款一直没有付,我们担心他们会转移财产,申请马上冻结其银行账户”。原告立案后又提交了保全申请。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件符合保全条件,当天即做出保全裁定并移交执行部门。执行干警立即启动财产保全程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告某工程公司的账号资金,并将保全结果反馈给承办法官。
考虑到案涉双方均为企业,且案件事实较为清楚,调解成功可能性大。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征求调解意见,并提出合理建议,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在法院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原告当场提交解除保全申请,被告在账户解封后第一时间全额支付了调解款项,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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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立案庭
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