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入信托工具 分类兼容清偿 东西湖法院探索企业重生新路径

文摘   2024-10-25 22:36   湖北  

引入信托工具 分类兼容清偿


近日,东西湖法院裁定批准某实业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企业深陷债务危机

破产重整带来希望



某实业公司成立于2009年,始终致力于食品加工园区的建设与发展,先后开发建设了淡水鱼、畜禽产品深加工等项目,打造了集成食品加工、仓储、运输、销售一体的综合性食品专业园区。然而,自2018年起,该公司陷入债务危机,资产被全部查封、抵押,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2023年9月,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东西湖法院受理案件后,对该实业公司相关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该实业公司涉及负债6亿多元,多种类型债权人30多人,使用权投资人达200多户,权益交织冲突,资债严重失衡,但是其打造的食品专业园区建筑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入驻企业仍在正常经营,产业前景向好,破产合议庭明确了“破产不停产”的办案思路,指导管理人进行了重整投资人的预招募工作。


重整计划遭遇挑战

信托方案应运而生



“如果直接破产清算,我们的债权难以兑现,希望能够通过破产重整,救活企业,也能更大程度保护我们的权益。”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部分债权人表示不同意对该实业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破产合议庭听取各方意见后,决定清算转重整。然而,如何制定一份既能有效解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危机,又能为后续引进投资隔离风险的重整计划,成了新的难题。

面对困境,破产合议庭创新思路,运用信托工具,指导管理人制订嵌入资产信托方案的重整计划草案,设定了包括现金清偿、转为信托份额等多种可选清偿方式,以寻求各债权人群体的最大公约数。在草案中,税款债权得到了100%的清偿;120万元以下的普通债权可选择10%的比例现金清偿,或者转为信托份额;12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则按照一定的比例转为信托份额。此外,担保债权、建设工程价款债权也可在“实物分配”、“转为信托份额”两种清偿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位债权人在了解清偿方案后表示:“这个方案很科学,既考虑到了我们的利益,也给了企业重生的机会。”


府院联动,共促企业纾困更生



在重整计划的执行过程中,东西湖法院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合作,多次召开府院协调会议,为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指导与支持。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该实业公司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除一名债权人未投票外,其他债权组均通过表决。经会后释疑,该债权人表示理解并支持重整计划的执行。东西湖法院依法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并终止了重整程序。

引入信托工具,分类兼容清偿是东西湖法院办理破产重整案件的创新突破,在化解债务危机的同时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此次破产重整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破产审判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也对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保障就业稳定、维护各方利益等方面具有作出了积极贡献。


供稿:民事审判庭

编辑:政治部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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