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入住安顺市人才公寓人员名单公示

政务   2024-11-05 16:06   贵州  

根据《安顺市市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审核,张娟娟、杜青青、邓顺凤、吴燕、柯茂5名同志符合安顺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11月5日至11月13日)。


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举报查实的,将终止该申请人的人才公寓入住资格。

举报电话:0851-33281358



安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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