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制好“三张考卷”持续优化综合考核

政务   2024-11-01 15:37   贵州  





















今年以来,镇宁自治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为基层减负和优化综合考核的要求,坚持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相结合,在精简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式和减少考核频次上下功夫,确保考题既要符合实际又要促进工作,让考核对象既能“轻装上阵”又能考出实绩。


01
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制好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卷”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采取部门申报、考核专班审核、县委研究的方式,将专项业务考核统筹纳入考核,切实避免重复考核、交叉考核。在指标设置上,采取“共性+个性+加减分”方式明确考核指标,将过程性、留痕性指标删除,对职责相近、内容类似、指向相同考核指标优化精简,切实做到指标从“大而全”转向“少而精”。2024年全县高质量考核指标较2023年共减少52条,指标减幅达39.39%。
















02
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制好党建工作成效“考卷”

围绕“考准考实”的要求,对标市对县考核指标,由考核指标牵头单位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县委组织部统筹开展横向竖向征求意见,最终形成由指标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县领导评价组成的党建工作成效考核体系。同时,将政治素质考察细化成核心指标融入党建工作成效考核,着重发挥政治素质首关作用,明确政治素质核心指标未达总分值的90%,或政治素质单项指标得分未达50%的,党建工作成效考核不得评为“好”等次,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定为“第一”等次,不得参与“争先进位”突出单位评选。
















03
树牢重要标尺,切实制好满意度评价“考卷”

围绕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等内容,根据不同领域考核对象“个性化”制定评价内容,通过“群众评”“代表评”方式相结合,确保评价客观公正。为减少考核对象迎考负担,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主要采取网络调查方式开展,由服务对象直接在网上对考核对象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两代表一委员”评价按照知情并兼顾代表性原则,选取一定比例的“两代表一委员”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客观真实反映各界对考核对象工作满意程度,以公众口碑反映考核对象工作实绩,多角度印证考核评价结果。
















(镇宁自治县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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