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精读
党性铸魂,纪律护航
法律之道,行稳致远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党性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京师淄博律师事务所特开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今日微学堂》栏目。该栏目将聚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每日精选核心条文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广大律师更好地理解和践行党的纪律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八十九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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