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精读
党性铸魂,纪律护航
法律之道,行稳致远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党性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京师淄博律师事务所特开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今日微学堂》栏目。该栏目将聚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每日精选核心条文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广大律师更好地理解和践行党的纪律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七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六条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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