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广州电动车主,扔掉你的车吧!如果舍不得,能不骑电动车出门就别骑了。尤其是国庆之后!别忘了,电动自行车上路不得超过15km/h,就出之广州。
按照或将正式实施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51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1年内因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那么违法记录可能会被纳入广州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从而影响到个人征信。
对于电鸡一年10次以上处罚或影响征信,广大群众意见不一,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
1、反对一方表示:动不动就上征信,征信还有权威吗?机动车违法都不上征信,电动车竟然上征信,这是在滥用征信。原本是为民谋利的举措,现在搞成惩罚工具了,实在是有违国家初衷。
而且广州这一雷霆手段,意味着个人的贷款、娃娃们读书,都有可能因为骑电动车时的违规行为,受到影响,如此苛责,是不是在为难底层人?
交通违法行为和“个人征信”挂钩
规范管理电动车,广州群众大都在支持,但不能只有罚,前提是把城市的道规划完善,要确保电动车有足够的通行空间,不应该“一罚了之”。
再来听听官媒和律师怎么说,有记者表示,此次广州对电鸡的管理,做到了因城施策,在全链条管理、源头治理等方面都考虑得比较充分,看得出听到了群众的心声。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委员会委员、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学堂律师表示,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信用管理挂钩,有“不当联结”之嫌,这件事需慎重考虑。
总结
写在最后:事关征信、事关电动车、事关600万骑车人,来不得一点含糊!要彻底解决广州电鸡困局,需多方努力,如果只寄希望于严苛法规,可能反而起不到作用。
借用智者那句“让弱者不恐惧,让强者不嚣张,让社会更公平,让恶人怕作恶,让善人能平安,让人人相互尊重,风气祥和,才是和谐社会”!
广州电鸡乱象,多方都在关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词,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