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时事周报
10.7-10.13一周法律新闻速览!
10.7
警方赶到时,主播刘某君仍在直播!
更多细节披露
发布不实涉地震文图视频,甚至专程赶到安徽肥东直播,夸大其词歪曲事实,均是为了博取流量进而牟利。近期,网上出现一些涉地震谣言,扭曲事实真相,误导公众判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安徽合肥肥东公安机关及时甄别调查并依法打击,4人因散布地震谣言等被拘留。
四人散布涉地震谣言
10月2日,丁某印(男,53岁,蚌埠人)为博流量,吸引网民眼球,通过嫁接视频的方式,将“地震常发生在夜间”的不实言论与近期肥东地震相关联,并在公共平台发布,浏览量达2000余次。
自9月27日起,刘某君(女,34岁,长丰人)为蹭流量涨粉牟利,从长丰住处赶到肥东县店埠镇,对搭篷夜宿情况进行直播,直播过程中夸大其词歪曲事实。
9月28日,刘某宁(男,37岁,陕西省西安市人)为吸引网民眼球、博得流量、牟取私利,通过AI生成一条关于肥东地震的视频,随意编造肥东县地震后政府快速救援、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等虚假信息,并在网络发布,浏览量超过两万次。
9月28日,宋某文(女,21岁,黑龙江人)为引流牟利,将他人发布涉及肥东地震不实图文进行修改后转发,引发群众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警方迅速出击查处
办案民警介绍,在上述4起涉地震谣言案例中,大部分都来自于群众的举报或者求证。“大部分网民能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反映网络谣言,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
接到网友举报后,肥东公安迅速出击,及时查处,避免了谣言的进一步蔓延。在刘某君直播发布涉地震谣言这一案例中,警方接到举报后迅速查处,民警进入刘某君的直播间,通过背景画面比对,很快找到了她的直播地点。办案民警介绍,他们赶到时,刘某君还正在直播。
丁某印制作的不实视频发布后,肥东公安第一时间联系到相关专家,确定系不实信息后,迅速联系到丁某印本人,相关不实信息也迅速被删除。
除了网友举报外,肥东公安同时加强网上巡查,发现不实信息后迅速查处。
目前,上述4人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肥东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吸粉引流非法牟利
办案民警介绍,丁某印从事农业相关的工作,不具备地震相关知识。他虽然目前不是网络主播,但是有直播带货的想法。早在被抓前几天,丁某印就制作了“地震常发生在夜间”等相关不实视频,存放在自己的电脑上。
2024年10月1日16时34分,在安徽合肥市肥东县(北纬31.97度,东经117.61度)发生3.3级地震。10月2日,丁某印认为此时发布相关不实视频,一定会引发关注,于是将相关不实言论与近期肥东地震相关联,并在网络公共平台发布。
刘某君住在长丰,系一名网络主播。“她直播带货卖包,近段时间生意不好,为了吸引流量,动起了歪脑筋。”办案民警介绍,从9月27日起直到10月1被抓,她4次携带帐篷专程前往肥东店埠镇,声称自己也在搭帐篷,其实直播结束后她就收起帐篷开车回家。
在直播过程中,刘某君故意夸大其词歪曲事实,给人造成大部分人都在搭帐篷的假象。事实上,仅有极少部分群众在外搭帐篷。10月1日晚,刘某君在店埠镇太子山路直播时被民警查获,当晚网络上最高峰1600余人围观。
上述两人是为了直播带货或准备直播带货,从而牟利,宋某文则声称“这么做是为了赚点点外卖的外快”。宋某文在苏州工作之余,将他人发布涉及肥东地震不实图文,经过AI编辑修改后,发布在相关平台上,以此获取平台的流量分成赚钱。刘某宁和宋某文一样,为赚取流量,利用AI工具编造肥东地震不实视频,在这条不实视频中,甚至还出现了外地消防救援的画面。
来源:人民日报
10.8
国家医保局通报无锡虹桥医院涉嫌欺诈骗保
2024年9月23日,国家医保局派出飞行检查组进驻无锡虹桥医院,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初步查实有关情况。现通报如下:
检查发现,该院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28.4万元,其中以勾结中介或以免费体检为名,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通过伪造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等,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1179.2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核实为准)。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一、有组织团伙式作案。医院法定代表人、实控人王为民,与院长胡玉芝、无锡市癌症康复协会分队负责人陶燕娜等人勾结。陶燕娜利用工作便利,以虹桥医院有“优待”为名,介绍病友及老人虚假住院。医院医保信息部王贵敏负责对接,联系医生开具入院手续,交给护士长安排“住院”。虚假住院参保人员除个别接受体检外,多数不做任何检查诊治,在医院免费吃住2-3天即出院。
二、全链条专业化造假。接到虚假住院人员信息后,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个人状况,“量身定制”虚假住院方案。医院内科、外科、骨科医生,编写糖尿病、腰椎间盘突出等慢性病诊断,据此下达虚假医嘱、开具虚假处方、编造治疗记录。体检中心、放射科、超声科、检验科等根据医生诊断,直接从超声等图像报告库中,复制、截取与诊断对应的其他患者影像图片,对报告数值进行手动修改,伪造对应的CT、核磁共振、超声、血尿化验等报告记录。
三、涉案人员计件提成。1次虚假住院编造费用5000-8000元,用于骗取套取医保基金。参与造假的人员从中提成,中介每介绍1人分50元;参保人员每“住院”1次分200-300元;负责虚假诊疗的医生每单分50-80元,其他医护人员每编造1份检查检验报告分15元。
四、设置阴阳账簿、真假病区。医院财务部以白条减免或现金支付形式,为参与虚假住院的人员支付提成,资金往来记录在私设账簿中,在明面账簿上则通过伪造的会计凭证予以掩盖。同时将虚假住院病人与正常住院病人分别安置,使用不同的病区代码予以区分,限制假病人行动区域,控制人员知悉范围。该院医生供述,甚至连本院医生也不知道这些病人登记在自己所在科室住院。
五、恶意对抗调查。该院采取多重对抗手段,妄图以“死无对证”应对调查。一是集体串供。医院管理层与部分医务人员、参保人员相互串供。二是篡改病历。伪造影像图片,对存在造假瑕疵的部分病历进行篡改。三是销毁账簿。指使相关人员企图销毁检查资料和会计凭证,均被公安机关查获。四是删除数据。大量删除CT、核磁共振影像图片,删除财务主管人员电脑主机信息,篡改药品耗材采购、销售电子记录,后被医保部门、公安机关恢复。
截至目前,当地医保部门已解除该院医保服务协议,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将对参与欺诈骗保的参保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当地公安机关已对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介绍假病人的中介以及参与骗保的医务人员等2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集体串供、销毁财务凭证、篡改病历、删除数据等违法行为开展调查。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指导江苏省医保局,对无锡100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医保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问题。
来源:人民日报
10.9
雇用“网络水军”刷差评,3人获刑!
虽说“商场如战场”,但上虞某伞企老板宋某想不通,自己的网店怎么就被人盯上了。
2023年4月30日晚,宋某发现网店某伞品在几日前的某一时段内被集中下了几百单,而且该批次订单在发货后均进行了“仅退款”的差评,由于这些订单的收货地址和电话号码均为虚构,导致店铺寄出的货物大量丢失,损失不小。
统一的退货流程,统一的“货不对板”差评,让宋某觉得自己遇到了“职业差评师”,在询问其中一名买家时,对方说是有人叫他这么干的。
本以为劫数已过,没想到一个月后,宋某的网店再次被人刷了几百单差评。这场突如其来的“差评潮”让宋某亏损了1万多元,除此之外,宋某网店品控被扣分,排名更是掉出同品类第一梯队,销量一落千丈。宋某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受案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邀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通过调查资金流、信息流、网络流,公安机关摸排到了一家位于温州的电商公司(下称“电商公司”),发现除了对宋某网店外,该公司还对其他多家公司的网店进行了恶意差评,基本确认这是一起通过恶意差评对电商平台网店进行行业打压的“网络水军”团伙犯罪案件。
检察官远程讯问犯罪嫌疑人。今年6月11日,该案被移送至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官了解到,电商公司是销售其他工厂产品的“中间商”,专做差价生意,且公司规模较大,省内设有多家子公司。
从账目看,该公司一直利润可观,且商品类目繁多,与大多数被差评公司不在同个竞争赛道。为什么要恶意差评?为什么选中了这些公司的网店?检察官分析认为案件背后必有缘由。
成立团队“狙击”前员工。经过讯问,案件脉络清晰起来。原来,电商公司虽然员工多,但离职率较高,不少人跳槽后仍在电商圈,有的带走了原公司资源,一定程度上挤压了电商公司的市场份额。在电商公司离职员工的运营下,某伞企的雨伞产品直接登上了某电商平台雨伞类目第一名的“宝座”。
除此之外,这两家公司还有点渊源,上虞某伞企曾是电商公司的供货厂商之一。但自从招录电商公司的离职员工后,该伞企便开了网店,两家公司也从合作关系变成了竞争关系。
这引起电商公司杭州分公司股东陈某的不满,他和老板陈某甲商谋后,决定设立差评团队,由卢某带队,组织人员选发需要差评的商品链接、分配刷单任务,由客服招募“刷手”,专门“狙击”这些跳槽员工所在的网店。
眼看着相关网店因此搜索降权、排名下降,差评团队的工作成效显著,陈某等人又开始对电商平台中排名在自己公司前面的商户进行差评,以此提升电商公司的排位。自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该差评团队累计对上百家商户刷差评1万余单,严重损害了市场竞争环境。
经检察机关释法说理,陈某等3人均自愿认罪,陈某所在公司赔偿了上虞某伞企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8万元,取得对方谅解,同时退出全部涉案赃款用于退赔其他被害网店。
多措并举推进社会治理。检察官认为,这是一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一家店铺如果屡遭差评和退单,很可能会被平台进行降权处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短时间内陷入经营困境,陈某甲、陈某、卢某等人为了打击竞争对手,雇用“网络水军”进行“刷差评”等操作的行为,已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6月24日,上虞区检察院对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考虑到两家企业系同行竞争,电商公司已积极赔偿被害企业损失,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其余4名员工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通过深挖细查,检察官发现,由于商家业绩和店铺信誉关系极大,消费者往往将好评差评作为选择依据,而平台则根据商家信誉来进行推流,从而影响客单量。由此,接受商家的委托,帮助商家刷好评提升自己店铺人气、声誉,甚至帮助商家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刷手”应运而生,但这种刷单是被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等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10.10
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国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壮大、行稳致远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将进一步稳定民营企业的发展预期,增强民营企业投资兴业、长远布局的信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的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明确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思路,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指引新时代民营经济实现新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截至今年8月底,我国登记注册的民营经营主体总量超过1.8亿户,占所有经营主体的96.4%,其中民营企业5500多万户、个体工商户达1.25亿户。民营经济在税收贡献、技术创新、就业吸纳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国家专门制定一部法律,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展示出党和国家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必将极大提振市场信心。
受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当前部分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征求意见稿聚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国情,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注重规定、细化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体现出鲜明的问题导向。征求意见稿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又注重规范引导。通过明晰的法律条文,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依法经营,提升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总之,征求意见稿释放出鲜明的信号,就是“两个毫不动摇”的政策导向坚定不移,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将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
来源:司法部
10.11
首次遇到船员讨薪案,检察官有点为难
养家糊口的钱拿不到却不知找谁要
2022年初,陈某军找到老刘,想聘请他当船长。双方口头约定了工作时间及每月劳务报酬。2022年11月,当老刘完成工作离船时,还有2.6万元劳务报酬未拿到手。老刘多次向陈某军追讨无果,2022年底,老刘来到贵港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官耐心接待了老刘,当问到是谁欠了他钱时,老刘越说越委屈:“是陈某军聘请我去的,但他一直说自己也只是个打工的,不是他发工资,让我找陈某飞要,陈某飞又推脱说已经给完钱了,他不清楚欠钱这个事情。”
得知事情缘由后检察官认为符合申请支持起诉的条件,遂收下了老刘的材料。
能否支持起诉?检察官犯了难
检察机关却在“有无管辖权”上犯了难:老刘起诉追讨在内河航运船舶上务工的薪水,属于海事案件,应由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如此一来,贵港市检察院还能支持老刘提起诉讼吗?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印发的《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支持起诉由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同级检察院受理。据此,老刘须向北海当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黄海山分析说。
“可我天天在船上跑,上岸的时间本就不多,现在还要跑到北海去打官司,这不是为难人嘛。”老刘也道出了他的难处。
因该院此前并没有办理海事案件的先例,为尽最大努力帮助老刘,检察官对相关海事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后得知,北海海事法院设在贵港的派出法庭,主要负责办理西江流域的海事海商案件,老刘的案件应由北海海事法院贵港法庭具体负责审理。
“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北海当地检察机关受理了老刘的支持起诉申请,也需到贵港法庭对接具体事宜。这样既不利于老刘维权,又增加了司法成本。而如果贵港市检察院可以受理老刘的支持起诉申请,这些难题就可以迎刃而解。”黄海山告诉记者。
于是,贵港市检察院经报请上级检察院同意,主动到北海海事法院贵港法庭沟通协调,就共同探索开展涉船员劳务合同支持起诉工作衔接配合达成共识。
检法协作促成庭前和解
在与法院达成共识后,贵港市检察院正式决定受理老刘的支持起诉申请,并展开调查核实。调查发现,虽然老刘是陈某军招聘上船的,但船舶的实际管理者、船舶的登记所有权人却另有其人。
“涉案船舶的登记所有权人是梁某、原某二人,但在老刘上船工作前,二人已将船舶卖给了陈某飞,只因陈某飞未结清合同款,船舶尚未进行变更登记,但陈某飞已是船舶的实际管理者,陈某军就是受陈某飞委托,雇用了老刘等人上船务工。”黄海山一边翻看案卷材料一边说,老刘既然是为陈某飞提供劳务,便应由陈某飞为其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
考虑到船员长期在船上工作的特殊性质,贵港市检察院始终坚持“能调尽调、不调快诉”的原则,试图引导双方和解,但陈某飞一直拒绝沟通。之后,承办检察官及时转变办案思路,决定通过支持起诉帮老刘维权。由于船舶管理者、经营者、登记所有权人分离等情况较为复杂,为做到精准支持起诉,贵港市检察院引导老刘将陈某飞与梁某、原某列为共同被告,到贵港法庭提交了立案材料。同时该院于2023年4月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办案期间,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协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终于在2023年5月法庭开庭审理前,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陈某飞向老刘足额支付了2.6万元劳务报酬。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10.12
追凶24年,南京杀人抛尸劫车案两嫌犯落网
2000年4月20日清晨,南京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红色小轿车停在路边,车内却空无一人,车内座位上还沾有血迹。接报后,警方经现场勘查,在距抛车现场不远处的路边找到了被杀身亡的司机张某。
后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第一时间会同浦口分局成立专案组,开展进一步调查。由于案发地相对偏僻,当年的监控设施不完善,且案发在深夜,有价值的线索寥寥无几。虽然刑事技术民警当年在现场提取了痕迹物证,但受制于当时的技术条件,侦查工作未能取得有效突破。
但南京警方从未放弃,随着技术不断更新升级,今年8月26日,警方成功比中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案件迎来了重大突破。9月20日,专班民警在浙江宁波某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将李某某抓获,李某某供述了24年前伙同同乡黄某某共同实施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9月22日,专班民警在合肥肥西某工地将黄某某抓获归案。至此,该案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经查,24年前,两人因生活拮据“想要弄点钱花”,遂合谋从老家安徽滁州到南京实施抢劫。案发当晚,两人乘坐受害人张某的车辆,在途中持土制火药枪、尖刀实施抢劫杀人并驾车逃离,但车辆行驶不久就出现故障,两人遂弃车逃亡。黄某某后来辗转多处,主要在工地上以打零工为生;而李某某则远离家乡,逃至山东躲避警方追捕。
近年来,南京警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厚植为民情怀,向命案积案发起凌厉攻势,仅今年就比对发现命案积案线索15条,逐一核查后,破获本地命案积案3起,外地命案积案2起。下一步,南京警方将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更快破现案、更多破积案,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法律尊严、社会正义。
来源:法治日报
10.13
“东北雨姐”被罚165万元
调查情况
雨姐传媒与朝阳县六河粉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河公司”)签订《直播推广服务协议》,为六河公司直播推广红薯粉条。经检验,其直播推广的红薯粉条送检样品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检出木薯源性成分,其他检验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经查,雨姐传媒在直播中宣称红薯粉条“除了红薯淀粉、饮用水、食用明矾,没有乱七八糟的”“质量雨姐给你把控”等,与事实不符,属于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处理意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拟决定对雨姐传媒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65万元的行政处罚。
2.责令雨姐传媒暂停经营限期整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因红薯粉条生产企业在外市,按照地域管辖原则,将相关线索移送属地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人民日报
往期回顾
文字 | 陈 茹
编辑 | 卫雯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