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
20名在缅北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被押解回国
为全面遏制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防止不法活动“死灰复燃”,近日,公安部派出工作组加强同缅方的执法合作,首次在缅甸仰光、曼德勒等地联合开展打击行动,一举抓获陈某卫、杨某等20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并组织一架民航包机成功将缅方移交的20名重大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此次行动是中缅两国开展警务执法合作取得的又一标志性重大战果,充分彰显了两国联合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同携手维护安全稳定的坚定决心。
长期以来,陈某卫、杨某等人分别依附缅北果敢“四大家族”和徐老发等犯罪集团,掌控武装力量,开设电诈窝点,针对中国公民疯狂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同时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多种严重暴力犯罪,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随着缅北“四大家族”等犯罪集团遭到毁灭性打击,陈某卫、杨某等20名犯罪头目和骨干就近潜逃至仰光、曼德勒等地。在掌握相关人员线索后,中缅双方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成功实施集中抓捕,一举抓获上述全部犯罪嫌疑人。目前,已由相关地方公安机关分别押回,开展案件侦办。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打击治理难题,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是大势所趋,此次行动进一步推动了中缅联合打击机制常态化。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固化完善国际执法合作经验模式,与更多国家深化务实合作,依法严打涉我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
来源:法治日报
10.1
丈夫擅自向前妻转账近百万,现任妻子能否追回?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在未经现任妻子的同意下,擅自向前妻转款高额抚养费,现任妻子能否以“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前妻返还?
王强与刘菲曾是夫妻,育有一女。2011年1月,王强与刘菲经法院判决离婚,其中婚生女儿王小妮随刘菲共同生活,双方约定,王强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王小妮满十八周岁,另外,王小妮的教育费、医疗费等支出均由两人分摊。2020年8月29日,王强与刘菲就王小妮的抚养费问题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王小妮每月抚养费由原来的500元提至2500元,同时,王强需补足王小妮过去10年来的各类开支所应承担的部分,包括保姆费、医疗费、午托费、兴趣班费、补课费等,年均约5万元。
2020年1月7日,王强与赵晶晶确定恋爱关系,2021年3月5日两人组建家庭。婚后,赵晶晶发现,王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不断向前妻刘菲进行大额转款,其中2020年1月7日至2021年3月4日两人恋爱期间转款23.12万元,婚后至2023年4月18日又转款72.17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500元以下的转款)。
赵晶晶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需要夫妻共同商议决定,自认识以来,王强便没有固定收入,其与前妻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违背了公序良俗,这些转款损害自身的财产合法权益。于是,赵晶晶将前妻刘菲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2020年1月7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自王强处所获财产并支付利息。
刘菲辩称,其所获转账中有14万元是代王强偿还的借款,其余都是王强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支付,自己是代女儿接收管理,并未从中获利。
王强则辩称,希望能在自己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多支付一些抚养费,给女儿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晶晶的诉请主要分为两部分:
关于王强与赵晶晶恋爱期间,王强向前妻刘菲的转款。
赵晶晶与王强并非夫妻关系,赵晶晶通过微信向王强所转款项,已转变为王强的个人财产,所以王强向前妻刘菲转款的行为,是王强自行处分自有财产的行为,赵晶晶无权干涉。同时,在此期间王强与刘菲所签订的《补充协议》,赵晶晶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此协议为恶意串通形成,该协议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因此,刘菲于该期间自王强处所获的23.12万元转款,无需向赵晶晶返还。
关于王强与赵晶晶婚姻期间,王强向前妻刘菲的转款。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本案中,王强虽然与刘菲离婚,但王强对王小妮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王强与赵晶晶现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因此,王强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其女儿的抚养费。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超出日常生活所需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王强自愿提高抚养费的数额,但未经现任妻子赵晶晶同意,即向前妻刘菲转款72.17万元,即便该款项为女儿的抚养费,其金额也远远超出当地抚养费标准。刘菲代收超出部分款项的行为,侵犯赵晶晶合法权益,构成不当得利,赵晶晶有权主张返还。
鉴于王小妮在此期间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结合刘菲、王强的收入情况及桂林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法院酌定王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应支付女儿的生活费为1100元/月,教育费为100元/月。此外,刘菲并未举证证明该期间女儿王小妮产生的医疗费,故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期间,王强应支付抚养费3.12万元(1200元/月×26个月),刘菲应退还69.05万元并支付利息。
此外,刘菲关于其中14万元是帮王强向他人还款的辩称,因为没有相关债权人出庭作证,无法核实借款的真实性,法院对此不予采信。
七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菲向原告赵晶晶返还69.05万元并支付利息,原告的其他诉请不予以支持。
被告刘菲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并申请了上述代偿还14万元的债权人出庭作证。二审法院经审查,认定刘菲替王强偿还了14万元个人债务,该款从刘菲收到的总款项中扣除,故改判刘菲向赵晶晶返还55.05万元并支付利息。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法治日报
10.2
身上绑藏20万美元现钞过海关,男子被查获
据“海关发布”消息,9月27日,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查获一男子人身绑藏20万美元现钞出境,折合人民币约140.3万元。
当天8时许,澳门男子陈某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的海关“无申报通道”出境。现场关员发现其神情可疑,并有意用背包遮挡腹部,遂将其拦截。经进一步查验,关员从其腹部、双腿内侧位置查获利用弹力绷带和保鲜膜捆绑的二十沓美元现钞。经清点,共计20万美元整,折合人民币约140.3万元。
海关提醒:货币现钞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旅客携带的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选择“申报通道”通关,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短期及当天多次往返旅客携带额度有更严格限制。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旅客可分别携带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和500美元的外币现钞。
来源:澎湃新闻
10.3
打击整治“黄牛”倒票,公安部出手!
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黄牛”倒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
当前,一些热门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博物馆和景区景点出现“一票难求”现象,由此引发的“黄牛”倒票问题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近日,公安部专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黄牛”倒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社会秩序。
公安部要求,全面强化打防管控治各项措施,严厉打击一批职业“黄牛”倒票违法犯罪团伙,深挖严惩一批利用网络“外挂”软件实施抢票的违法犯罪团伙,坚决斩断内外勾结“黄牛”倒票的利益链条,有效整治一批违法违规网络倒票平台。同时,加强与网信、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监管、文物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长效联动工作机制,将技术与管理、打击与教育相结合,发挥大数据科技赋能作用,实现对票证发售、流通、查验、售后维权等环节的全链条防范治理,推动实现常治长效,坚决杜绝“黄牛”倒票乱象。
公安部要求,要全面收集梳理网上网下、部门警种、投诉举报等各渠道“黄牛”倒票线索。针对重大案件线索,突出“打团伙、打链条、打生态”,以实实在在的打击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关切。对利用“外挂”软件在互联网上抢票的职业“黄牛”倒票团伙,要依法深挖幕后组织者,打击治理抢票软件制作源头。对主办方、单位内部人员、票务平台、旅行社等参与非法倒票获利的,强化线索搜集,完善证据链条,延伸打击相关违法犯罪。对伪造票证或者倒卖假票证,要逐一彻查源头,全链条打深打透。对网络平台票务代理、代拍,组织人员代抢、代预约,及在现场周边倒票的“黄牛”团伙,要结合倒票数量、获利情况及造成的社会危害,依法依规查处打击。
来源:新华社
10.4
一饼班章9.9元?云南整治普洱茶销售乱象
云南普洱茶在全国茶叶市场有一定的竞争力,特别是一些“名山”“名寨”茶叶受到市场认可,但也成为不法分子假冒牟利的对象。时下,“9.9元一饼的班章”“10元一饼的冰岛”等广告在网络平台和部分商店出现,影响了普洱茶产业健康发展。对此,云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了监管打击力度。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年来,云南开展了普洱茶放心消费、普洱茶销售乱象整治、茶叶过度包装治理等专项行动,查办违法案件134件,销毁假冒伪劣茶叶13.6吨。其中,云南加强普洱茶网络销售监管和广告监管,已查办违法广告案件23件。云南还加强茶叶质量抽检监测和追溯,监督抽检茶叶1.5万多批次,合格率保持在99.8%以上。此外,普洱茶主产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普洱市、临沧市三地市场监管局签订普洱茶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协作协议,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局与广州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动,加大跨区域协同监管打击力度。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云南将持续加强普洱茶广告监管,加强普洱茶企业自营网站、电商平台等线上广告监测,强化茶叶市场、旅游市场等线下广告排查,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采取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普洱茶网络销售监管;采取行政指导、提醒约谈等形式,协调省外有关平台企业及时处置商家发布的违规信息;持续加强违法案件查办,对普洱茶营销中出现的傍“名山”“名寨”“名村”和以次充好、虚假广告、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来源:新华社
10.5
“看久了头晕恶心,太坑孩子”,妈妈投诉后29人被抓!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通过数月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了一起特大制售盗版中小学教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涉案价值达3100余万元,实现了从印刷到销售的全链条打击,斩断了一条辐射全国的盗版教材黑灰产业链。
盗版质量差还比正版贵
“油墨味大,看久了头晕恶心,太坑孩子了!”今年年初,家住淄博市淄川区的李女士发现,自己为孩子网购的一本小学三年级语文教材书的纸张很软、分量很轻,翻开之后有一股浓烈的刺鼻味道,书本内容图文模糊甚至出现重影,并且错别字频出。而这本教材,是她在某网络购物平台的一家销量排名靠前的店铺购买的。
通过与其他学生家长的交流后李女士才得知,从书店购买的课本定价为7.63元,而自己从网上购买的书价为13.88元,且还是折后价格,“盗版还比正版贵,质量还这么差!”李女士向有关部门反映。接到李女士投诉后,当地文旅部门将该教材送至人民教育出版社鉴定,被认定为盗版图书。
“一是看外观,盗版书的封面往往色彩存在极大偏差,看着比较晦暗很不舒服。二是看用纸,盗版教材为了节约成本使用的纸张都比较劣质。正版教材用纸均为固定克数,用手摸起来比较光滑细腻。三是看内文,盗版教材因为通常使用扫描制版印刷,印刷质量非常劣质,导致内文插图容易出现重影、文字模糊及明显文字错误。四是看定价,正版教材价格为国家核算定价,价格低。盗版教材,黑心出版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价格往往是正版教材的几倍。”针对盗版与正版的区别,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袁宇奇介绍说。
据了解,今年4月,该案移交至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办理。接到案件后,淄川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在对该网络店铺信息及相关数据展开深度研判后,确定该店铺实际控制人张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网上网下双线查证牵出犯罪团伙
民警发现,在案件取得初步进展时,该店铺却突然将图书全部下架。难道是警方的侦查工作打草惊蛇了?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所警觉甚至销毁证据,那么案件侦办就会陷入僵局。
专案组民警立即召开专题研判,分析嫌疑人犯罪规律。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利用虚假身份开设网店,网店使用周期为1至2个月,而且往往在关键的时间节点开店营业,卖完就关店,有一定的规律。
“学生教材图书的购买旺季就是在春秋开学季,开学的时候大概在每年二三月份和八九月份,九月是最火爆的时候。”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直属大队民警张仲政说。
随后,办案民警兵分多路开展网上网下双线查证,通过连日的走访摸排、架网蹲守,先后确定了嫌疑人张某的两处仓储窝点及其经营的另外三家网络店铺,顺线深挖出了负责图书印刷源头的嫌疑人曹某及其他同伙。至此,一个由张某、曹某为首的非法从事印刷、分装、仓储、销售、运输的特大制售盗版图书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查,自2023年3月以来,张某伙同曹某盗版印刷大量中小学教材,以分散设置仓储窝点的方式躲避警方侦查,后将陈某、刘某等多名亲戚同乡拉入团伙,实行产销一体、分工明确,相继在多个网络购物平台开设多家网店,打着正版图书的名义出售盗版教材图书,并通过异地快递公司进行邮寄,涉案价值达3100余万元。
兵分多路展开收网行动
经查,2023年3月至案发,该犯罪团伙经营的某网络店铺销售盗版教材成交量达30万单、50余万本,交易金额600余万元,而这也是该团伙经营的多家网络店铺中的一家。
“案件中涉及的盗版中小学教材不仅印刷质量粗糙、图文模糊,还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油墨印刷,一方面侵害了著作权人和出版商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教材图书市场秩序,同时劣质教材也损害了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炜说。
为尽快铲除这一犯罪团伙,专案组兵分多路赶赴多地展开收网行动。截至目前,共捣毁销售窝点3个、印刷源头1处,查封价值360万元胶板印刷设备一套,查扣盗版教材6万余册、非法出版物15万余册。
来源:法治日报
10.6
帮人取款得高额跑腿费,这活真行?警方:确实刑
提供银行卡替人收点钱帮忙取钱就能轻松获得“跑腿费”?“活”虽简单“祸”可不简单
10月5日,江西省乐平警方通报一起涉嫌电信诈骗的案件,成功抓获一名“取款手”。2024年9月初,吴某在和朋友闲聊时,得知朋友正在从事一份既轻松又赚钱的“工作”,仅需要提供银行卡,在对方打款后帮忙取钱,就能轻松获得取现金额20%的“跑腿费”。
看到朋友轻轻松松就能赚大钱,吴某眼馋也想加入其中,但又不确定朋友会不会同意,当下就没有提。直到9月11日晚,吴某实在是太缺钱了,为了尽快解决自己经济紧张的局面,他直接找朋友商量,问“能不能带我一起赚钱”,没想到朋友很爽快地答应了。
得到同意后,吴某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刚开始,由于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早已逾期,不能使用了,于是,吴某找自己母亲借了一张银行卡,让朋友记下卡号后,两人就和往常一样打牌去了。9月12日凌晨,朋友告诉吴某,已有一笔9000元的资金入账,让他先去ATM机上查看是否到账,如到账,明天一早再将钱取出。在确认到账后,吴某按照朋友指示,一早前往城区某银行ATM机上将9000元取出,拿给了朋友,当场朋友就支付了1800元“跑腿费”。
有了一次,很快第二笔、第三笔资金也接踵而来,只要钱一到账,吴某便按照之前的操作,帮助朋友取现。共取现16000元,赚到了3200元的“跑腿费”。直到银行卡被冻结不能使用,吴某才就此收手。
9月26日,乐平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获悉线索:辖区居民吴某娇名下的银行卡流水异常,可能涉及电信诈骗。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将吴某娇的儿子吴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我知道这些钱都是通过违法活动得来的,但他们佣金高,自己又太缺钱了,想赚钱,以为只要谨慎一点,就没事的,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找上门了。”吴某到案后,悔恨不已。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对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央视新闻
往期回顾
文字 | 郭 明
编辑 | 傅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