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嵩明法院召开2024年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暨警示教育大会。院班子成员、专委、全院干警参加会议,邀请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参加。
会议集中观看了《整治违规收送礼,风清气正过佳节》《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可以到企业任职吗?》警示教育片,通过、情景演示、问答等形式,从“小角度”折射“大主题”,进一步引导干警树牢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在金钱物欲面前,守住底线,扛住诱惑。
随后,会议通报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云南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十辑)和《云南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执行专辑)中典型案例,《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职务犯罪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及典型案例,再次为全院干警敲响警钟。
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立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固本培元、涵养初心,要把理论上的清醒转化成政治上的坚定,把理想信念体现到具体工作中。
要准确把握形势,发扬苦干实干精神,及时发现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普遍性、突出性、紧迫性问题,院庭长要树立强烈的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守“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做好年底攻关冲刺,确保全年审判执行工作圆满收官。
要完善机制体制,建立科学、规范、全面的内部管理体系,结合近期开展的职务犯罪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把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谨慎行事,切不可滥用权利,谋取私利,要算好人生“七笔账”,从小事、细节上谨慎,防微杜渐。
要正确看待权利,时刻警醒自己,始终做到遵规守纪、知行知止,不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牢记纪律面前无小事,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各项制度、坚决维护各项制度,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用法院的风清气正的“小环境”构筑嵩明县山清水秀“大生态”。
编辑制作:张蕊
一审:张蕊
二审:张绍安
三审:刘智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