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嵩明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中学习会议,在家班子成员、专委、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会议在前期自学的基础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讲话回顾了75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刻阐述了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四个必须坚持”,激励我们把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中心组学习成员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学习内容和研讨主题,通过现场发言、书面交流等形式畅谈了所获所思所悟所感。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如何将总书记回信精神和为基层减负的规定要求落到具体工作中去,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推动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要以此次集中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提高站位,以持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确保党的各项要求在法院落地生根。
要强化责任担当,紧跟上级决策部署,把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开展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同时,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落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要加强案件指标的研判分析,让干警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自身主责主业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效果。
要紧密联系法院主责主业和中心任务,在工作中去形式、强力度、求实效,切实做到司法为民,结合评价回访、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一批符合实际、切实管用的制度,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一批群众触手可及的实事,妥善处理涉及民族问题的案件。
编辑制作:张蕊
一审:张蕊
二审:张绍安
三审:刘智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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