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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根据中共彭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即日起,中共彭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在“彭阳司法”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普法责任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本次评议将以综合考评的方式
对以下14个单位进行全面考核:
彭阳县红河镇
彭阳县新集乡
彭阳县城阳乡
彭阳县小岔乡
彭阳县总工会
彭阳县公安局
彭阳县科技局
彭阳县医保局
彭阳县审批局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彭阳县交通运输局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排名不分先后)
一、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加强社会普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为提升法治乡村氛围,利用已有的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韩堡村创建成功“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持续推进“法律八进”活动,深入企业、学校、村组等开展法治宣传,利用“3.8”、“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牵头引领作用,有效整合公安、司法、综治等力量,充分发挥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作用,针对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突出法律问题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禁毒宣传等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5000余份,开展2024年法治大讲堂13次(镇政府1次,12个行政村各1次),发放民法典、宪法等法治图书千余本,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因材施教,突出精准施策。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镇党委、政府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借助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常态化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工作。抓好基层群体法治教育。通过“法律明白人”培训、党员冬训等各种形式开展村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深化“法律进农村”工作,村法律顾问每季度到村开展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使群众能够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学校、社会、家庭作用,加强对法治副校长的管理,以春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为载体,持续开展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8场次,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重点宣传内容,扎实推进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抓好不同特殊对象的法治教育。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这两类特殊人群的法治思想教育工作,对全镇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导下,未发生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重新犯罪的现象。
(三)强化法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加强对村法律顾问的考核和管理,落实《彭阳县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办法》,签订法律顾问合作协议。2024年村法律顾问为群众代写文书13次,提供法律咨询78人次,更好满足了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有效推进了法治建设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明白人分级分类精准管理培养机制,对全镇“法律明白人”进行分类集中培训12次,激励广大“法律明白人”积极投身基层法治实践,充分发挥作用。扎实开展“1名村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普法进村入户”等活动,针对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突出法律问题开展精准普法1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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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岔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职能,做到学法、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为小岔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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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广泛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为促进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健全机制,不断夯实普法责任
(一)健全组织机构。始终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法、会前学法、年终述法等工作制度,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律法规回应群众诉求。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所(中心)、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站所(中心)、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普法局面。
(二)夯实普法责任。为营造农业农村领域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市县“八五”普法实施意见,我局结合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普法重点,结合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及私屠滥宰等执法工作,制定印发了彭阳县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基础,压实各站所(中心)普法责任,明确普法重点和普法形式等,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
二、“五个强化”,全力筑牢树立法治理念
(一)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组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民法典》及与农业农村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法普法等纳入工作实绩范围,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充分利用“宁夏干部教育培训学院”和“学习强国”等平台,采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健全学法机制。有效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开展党组会专题学习2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各支部均开展集中学习20余次,党组主要领导带头讲法2次。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及“农民丰收节”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结合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2024年共开展各类农业普法宣传活动36余次,开展农业、畜牧业、种植业、农机安全及乡村振兴等各类普法宣传5场次,制作宣传展板34块、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培育“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接待咨询群众400余人(次),县级媒体报道2次。二是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同时积极在各微信群转发宪法小知识、宪法答题活动、法治宣传视频,充分发挥线上宣传的优势,真正让宪法走进群众心里。在中共彭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举办的“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学法达人”法律知识挑战赛中,我单位职工惠天虎荣获二等奖的好成绩。
(三)强化培训提升法治意识。一是举办农资打假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和农业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二是持续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学法用法宣传培训,培养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法治经营理念。通过集中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生产和经营。今年以来,完成各类法治相关培训5场次、惠及人数200余人。
(四)强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是乡村振兴、打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手段。为有效落实培育工作,制定出台了《彭阳县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明确选拔条件。经过自荐推荐等方式共认定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40户,覆盖行政村56个,开展法治培训12场次。
(五)强化“以案释法”,持续增强治理实效。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挑选典型案例作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8人次,其中联合市监局、公安局开展执法检查1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0车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125家,其中利用宁夏“慧执法”手机APP开展检查47次,在“慧执法”平台上录入监管对象基础信息160余条 ,核查投诉举报线索10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及告知书21份,督促下架过期种子45袋,收缴水溶性肥料1275袋,有效防止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8起,回复固原市12345热线6次,办理案件17起(普通程序案件16起,简易程序案件1起),发送协助调查函5份,现已办结15起,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之中,没收违法所得1.7863万元,共计罚没金额29.6826万元,扣押农药13种871瓶盒,无害化处理鸡1个,挽回经济损失12.35万元。指导小岔乡人民政府办理禁止在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区域内焚烧秸秆案件1起,指导交岔乡人民政府办理禁止放牧案件1起,稳步推进了农业农村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虽然我局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单一,普法宣传形式不够新颖、内容不够丰富,宣传效果不突出,运用新媒体手段做好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依法治农促农兴农贯穿于农业农村工作各个方面,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普法责任,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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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彭阳县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理念,结合部门实际抓好普法宣传工作,多形式全面推进法治医保建设。现就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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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彭阳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年度总任务、总目标、总要求为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亮点、持续发力,拓宽思路,建立“专班引领、片区协同、强化保障”的宣传机制,加强沟通交流,拓展交通运输领域宣传深度、广度,积极构建普法宣传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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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彭阳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推动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严格落实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制度,健全国土资源依法维权机制,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力量。通过对目标任务的分解细化、检查监督,普法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落实,有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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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精心指导帮助下,县审批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融入法治宣传、审批服务工作当中,夯实普法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审批法治环境。
紧抓“4·15”“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向社会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在政务大厅门口宣传栏、滚动屏播放张贴法治宣传标语。同时利用政务大厅一二楼电子显示屏开展法治标语、视频展播,组织志愿者在政务服务大厅向办事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册,集中时间力量提高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在驻村帮扶期间,着重宣传和普及涉农法律法规,让村民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进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在办理施工许可现场勘验时着重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惠企政策等,引导企业学好用好政策,依法治企、合规经营,不断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局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建设相关标准,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普法工作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社会参与度还不够高、普法宣传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趣味性,稳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受益面。同时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持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业发展,为彭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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