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水位1.95米!长江干线枯水期船舶航行安全注意事项

政务   2024-10-10 11:48   湖北  
2024年10月10日8时,汉口水位已降至1.95米,宜昌0.84米、九江1.73米、芜湖1.66米

受降水减少和三峡蓄水等因素影响,长江干线中下游水位快速回落,部分船舶对水位变化情况估计不足,极易发生搁浅、触礁、碰撞等事故

长江海事局提醒各港航企业和船员朋友,在航行、停泊、作业时要对枯水期通航环境作出充分估计,注意收集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通(警)告信息,留足富余水深航行,切实保障航行安全。

一、及时掌握气象水位变化。船舶可以通过航行通(警)告、网络、水上信息台等形式,定时收集所航经航段气象、水位变化情况,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严禁冒雾、冒险和超吃水航行,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调度和指挥,保障自身和其它船舶安全。
二、提前收集航经航段的通航数据资料,了解航道通航能力、水深等信息。超通航能力的区域不要冒险进入,防范搁浅、触礁、碰撞等事故;内河水域桥梁众多,船碰桥事故时有发生,要时刻引起高度重视。

三、合理配载积载。保障船舶实际吃水不超过所航行经航段最浅点的水深,并留足富余水深;按照规定实施进出港报告,如实填报船舶吃水和载货吨位等动态信息,保障报告信息的准确性。

四、船舶在运送大宗货物时,可以采取分段转运的方式,在通过浅区前减载或过驳到位,防止船舶“超吃水”通过浅区航段

五、遵守航行规定,严格开展开航前自查,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驾驶员已熟练掌握途径航线、通过桥梁通航条件和通过重点桥梁的注意事项,必要时,船长须亲上驾驶台指挥操作。

六、落实安全措施,谨慎通过险区。经过狭窄航道、弯曲水道,应保持正规瞭望,加强与周围其他船舶的联系,明确会让意图,不冒险追越、争先抢航,禁止在桥梁水域追越、并排航行、掉头、横驶、穿越禁航桥孔或在桥梁水域附近锚泊。

七、船舶一旦发生搁浅或触礁事故,应立即向就近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按照规定显示信号并使用甚高频不间断发布安全信息提醒过往船舶注意避让。查清船舶周围水深情况,了解船舶搁浅地点的河床底质,避免盲目用车用舵,造成船体破损或二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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