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计费方式通知,从8月1日起计费方式由四舍五入变为据实支付。(例如计价器显示10元7角8分就按表收取10.78元),各位驾驶员请自检自查,发现计价器还未升级成功的请立刻到公司二楼计价器维修部门升级调整,如发生因计价器未调整升级产生车费问题的投诉公司将根据投诉处理制度进行相关处理,望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计价器计费标准文明驾驶、合规运营。
金达洲出租车公司投诉部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