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规范
为提高运营质量、降低乘客投诉,请各位驾驶员朋友仔细阅读、
认真学习《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规范》的各项内容。
第三期:<服务用语>
1.驾驶员在营运中,应讲普通话。
2.服务用语应文明、简练、规范、表达清楚、通俗易懂。
3.使用“十字”文明用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
出租汽车驾驶员常用服务用语:
(1)与乘客见面招呼:“您好、请上车”。
(2)上客询问:“请问到哪里”?
(3)送机场、码头、车站可问乘客:“您的行李和机(船、车)票是否带好?”
(4)车辆迟到说声:“对不起,请原谅”。
(5)对外地乘客关照:“请注意保管好行李物品”。
(6)车辆起步关照:“请坐稳,开车了”。
(7)乘客乘车后,身体不适主动招呼:“对不起,使您受苦了”或尽力将车开稳点。
(8)乘客找人说声:“请不要着急,我帮您一起找”。
(9)乘客有困难主动说声:“我尽力帮助您”。
(10)收费时说声:“请您点清,收好发票”。并道谢。
(11)遇乘客馈赠:“谢谢,我们不收小费和馈赠”。
(12)乘客下车时提醒:“注意别将您的物品遗留在车上”。
4.不使用服务忌语;严禁侮辱、谩骂乘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忌语:
(1)这个地方,我不去。
(2)你为啥不早点讲?
(3)我也不认路,你带路去。
(4)不要搞错,是你开车还是我开车?
(5)塞车堵路,我也没有办法。
(6)你懂吗?
(7)快点、时间长了我不等你。
(8)要发票吗?
(9)我没有零钱,请给零钱。
(10)就你事多。
(11)不服气,你去投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