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有一个词火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
那就是“远洋捕捞”。
注意,这不是在指船舶出海作业,捕捞鱼虾,而是指某些地方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
“远洋捕捞”的背后,实际上某些地区因为财政紧张,或少数人因为利益,正在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创收”,进而出现的一种逐利性执法现象。
一些地区办案机关,专门选择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在发现经济犯罪线索后,立即进行立案侦查,冻结账号,直接抓人,顶格处罚。
甚至,直接划转企业和个人财产。
看似在执法,实际上是在算经济账。
因为有利可图,所以“捕捞”动力十足。
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
在很多人看来,怎么会有这种情况?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这种现象已经十分普遍。
典型例子真的太多了,也正因为如此,才引起上面的高度重视,让这一词汇进入到庙堂高层的视野。
12月16日,“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发表署名为“张进山”的重磅评论,其中明确表示,异地执法的“远洋捕捞”式黑手必须斩断。
就在同一天,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了专题学习。总理在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捞点干的来说,这种行为不会规范企业发展行为,反而会让大量企业老板失去信心,甚至产生“寒蝉效应”,无法安心经营,赚点钱就想要离开。
再说点实在的,这已经成为有钱人的普遍心理。
有钱后,不安心,不放心,所以想要走。
对于经济而言,尤其是目前的经济而言,这是十分不利的一种状况。
是深层次的营商环境问题!
带来的危害,实际上远比直接的吃拿卡要更大。
道理,相信大家都懂。
也都明白,不能让这种“远洋捕捞”现象继续下去。
然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异地执法”并不违规,甚至还是一种十分正常且必要的执法方式,如何区分判断正常执法和“远洋捕捞”,却没有一个很好的标准。
所以,都知道这种现象的存在。
在实际认定中,却很难进行认定,成为一种模糊的灰色地带。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地方、很多人才将其看作是一种快速捞钱的渠道。
值得庆幸的是,上面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现象,并且开始规范。
不仅仅是高层发话,在之前发布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规范异地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
相信,在不久后异地执法将会变得更加严格、规范。
届时,企业也可以安心经营。
当然了,更加重要的是如何规范地区这种“寻找财源”的逐利性举动,以及如何破除其中利益。
地方的紧张,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赚钱,还是要想点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