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治税| “全电”发票来了

2022-10-07 15:51  

什么是全电发票  ?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的部署,2021年12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三个地区开展推行“全电发票”,可以开具和接受全电发票;截至2022年8月28日,36省市可接受来自3个试点区域开出的全电发票
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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