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童”行,“未”爱而来——岑溪法院走进特殊教育学校普法宣传【24年第136期】

政务   2024-11-12 18:09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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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在校学生法律意识。岑溪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友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带领执行局干警前往岑溪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以“与法'童'行,'未'爱而来”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授课。

活动中,黄友局长化身普法教师,针对在校学生的身心特点,通过通俗易懂的话语和风趣幽默的事例以及播放手语动画视频等方式,生动形象地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向在校师生展示出来,并着重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人保护的六大体系制度。同时,黄友局长还鼓励学生们要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他耐心地询问学生们对法律的理解,并鼓励他们提出问题。一位学生举手问道:“法官叔叔,如果我们被人欺负了,应该怎么办?”黄友局长微笑着回答:“如果有人欺负你,你要勇敢地站出来,告诉老师和家长,也可以拨打110报警。”

活动结束时,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法治课让他们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还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

少年强则国强,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回应社会关切的职责要求。今年来,岑溪市人民法院聚焦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司法需求,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法律梦工厂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未成年法治教育,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文字:王玉通

编辑:刘泳敏

校对:吴雨凡

审核:梁东波∣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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