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不“终止”,倾力促执行——岑溪法院执行局获赠锦旗【24年第132期】

政务   2024-10-31 17:36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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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下午,当事人廖某、易某情真意切地对执行法官说:“法官,感谢法院解了我们十年的心结。”随后,对执行局局长黄友及办案团队送上一面印着“十年恩怨一朝结、执行法官情系民”的锦旗以表达深深的感谢。



 案情回顾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为何这场纠纷持续了十年?

原来,这是一起发生在2014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人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撞伤易某,岑溪法院依法判决陈某需赔偿易某各项损失合计5万余元。由于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在2015年向岑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双方当事人均属于未成年人,岑溪法院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岑溪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已经成功清理一批终本执行案件,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本案中,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陈某已成年为由向岑溪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后,办案团队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前往被执行人家中,通过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成功将本案执行完毕,耗时仅20天。廖某、易某为表达对办案团队的感谢,于是就有了开头赠送锦旗的一幕。




“群众的每一次认可都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不能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文书上‘沉睡’,每一次‘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的背后都承载了申请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执行工作,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信念,用心用力让每一个案件高效圆满执结。”岑溪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友说道。


文字:何仁波

编辑:刘泳敏

校对:吴雨凡

审核:梁东波∣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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