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有力度 文明执行有温度【24年第90期】

政务   2024-07-23 16:35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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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24年7月23日发表于《广西法治日报
执行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关系到胜诉人的既判权益。岑溪市人民法院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同频共振,努力把执行工作做实做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岑溪市法院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对有能力履行而故意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梁某与刘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岑溪市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归还借款36.7万余元及利息给梁某。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刘某在明知民事判决已生效的情况下,仍将岑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转入其名下银行账户的养老金25.6万余元通过取现、转账方式转移,逃避执行。承办法官约谈刘某,督促他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刘某无动于衷。岑溪市法院将该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刘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指控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岑溪市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拘役5个月。

“我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了”“我那个案子的执行进度怎么样了?麻烦你们查一下”……在岑溪市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前来反映情况和咨询问题的当事人络绎不绝,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友认真听取每一位来访当事人反映的诉求,仔细查看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同时做好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工作。对于能现场解决的,予以面对面回应;对于不能够现场解决的,提出对策措施,做好记录,跟踪办理、限期答复,确保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岑溪市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成立以后,黄友通过梳理大量群众来访问题,发现很多和执行相关的问题可以通过释法来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于是他将每周四上午设为执行局局长接待日,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做到让申请人放心、让被执行人心服。自设立执行局局长接待日以来,黄友共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

“法官,能不能不要发函到我公司,我不想被辞退。”在执行服务中心,被执行人莫某恳求执行法官,“公司正在裁员,如果发函到公司,我肯定会被裁掉,我还要养娃和供房啊!”

因感情不和,刘某申请与莫某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时产生分歧,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婚内期间,刘某与莫某共有一处房产,法官在分割财产时,判决莫某需补偿刘某9万余元。莫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莫某称由于之前经商欠下债务,经济压力较大,不能一次性给付9万余元,但每月发工资后可以向法院账户转账用于履行义务。法官积极与刘某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将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进行“降温”。

岑溪市法院讲究情、理、法的融合,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的利益,给予被执行人最大信任,坚持以诚心换诚信,让申请执行人感受到执行力度的同时,也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执行的温度,促使案结事了。



















































执行工作剪影


对矛盾纠纷较大的待交付某小区车位,为尽快推进问题处理与解决,执行局局长组织相关权利人进行现场勘验与执行方案探讨





多次联系、寻找均找不到被执行人,执行法官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堵截,后发现是孕妇,放弃拘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执行人最终愿意配合执行,凑齐执行款,执行完毕



为尽快处理被执行人资产,清偿债务,执行法官组织被执行人及评估公司对资产进行现场勘验评估






执行法官对待拍卖产业进行沟通协调




文字:吴雨凡∣王玉通

编辑:刘泳敏

校对:黄丽婷

审核:梁东波∣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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